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黔卫健发〔2023〕27号)的相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职业病防治院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在贵阳市开展了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性中毒)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从5月9日起到5月18日止,共10天。
三、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受理电话(传真):0851-86802050
联系单位:省职业病防治院
受理电话(传真):0851-84856111
附件:2024年贵州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职业性中毒)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4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