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发文字号: 黔卫健发〔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12-30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25-12-30
废止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委属有关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助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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