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发文字号: | 黔卫健发〔2025〕23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5-12-30 |
| 废止日期: |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委属有关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助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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