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单采血浆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发文字号: 黔卫健发〔2024〕21号 成文日期: 2024-12-05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24-12-05
废止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单采血浆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省血液中心,各单采血浆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单采血浆站监督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保障献血浆者健康和原料血浆质量,我委对2023年制定的《贵州省单采血浆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单采血浆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单采血浆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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