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疾控局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发文字号: | 黔疾控发〔20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4-03-29 |
废止日期: |
各市、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委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责任,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的通知》(国疾控传防发〔2023〕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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