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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直属相关单位:

为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出防便函〔2021〕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培训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任务

2021年全省计划培训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150名,各市(自治州)和省妇幼保健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按照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各地结合“地市级能诊断、县级能筛查”的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培训的实际需求,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倾斜。

二、加强组织实施

(一)统筹推进项目

各地要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防控工作到位的前提下,按照《2020年贵州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

(二)做好对接需求

各市(州)、各单位要坚持以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岗位需求为导向,认真研究实际缺口,做好培训与需求的对接,将培训与学员的岗位专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

三、发挥线上功能

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线上平台已经上线运行,提供培训学员在线学习和项目管理。省级培训基地和协同单位要依托线上平台,对学员招收、在线注册、线上线下培训、过程和结业考核、绩效评价等实施全过程统一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省妇幼保健院要做好学员的推荐及后勤保障工作。项目培训基地、协同单位要做好项目报告、绩效自评、学员考勤以及各类费用支出结算明细等资料的存档,在线上平台及时录入有关培训工作信息,确保实现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要做好学员的考核工作,及时向省卫健委妇幼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于12月1日前将贵州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评价报告报妇幼处。

(二)此次培训不统一安排住宿,培训学员自行联系。差旅费、住宿费、夜班及生活补助费等由派出机构按规定给予报销。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联系人:李国红

联系电话:0851-86813852;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851-86817477

邮箱:1281587206@qq.com

附件:1.2021年贵州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分

配表

2.2021年贵州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招生工作方案

3.2021年贵州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参训人员申请表

4.2021年贵州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参训人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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