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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改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级有关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关于要努力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的通知》(黔卫健发〔2019〕20号)要求,省医改办会同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落实试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试点改革任务,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动态调整

(一)调整第一批省级试点。根据2020年试点改革效果评估结果和市州卫生健康局建议调整的请示,对第一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进行了调整和约谈预警(调整后的第一批试点为41所公立医院)。

(二)扩大省级试点范围。在各市州和省级公立医院自评申报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经征求省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将省第二人民医院等18所公立医院纳入第二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范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细化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35号)中明确的9项职责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42号)精神和要求。

2.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制定公立医院内部组织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

4.建立完善人才招聘、引进、使用、培养、技术职称聘任等制度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

5.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组织,实现内设机构党支部全覆盖,推进党建工作与医疗业务管理紧密结合。

6.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

(二)制定医院章程

1.按规定程序,制定符合医院改革发展实际的章程,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编制内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3.中医医院章程要明确坚持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要充分体现中西医并重,以中医特色优势促进医院发展、服务百姓健康。

(三)完善医院议事决策制度

1.明确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不得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明确党委书记、院长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发挥专家治院作用

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

(五)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2.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明确和细化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方式,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

4.中医医院根据中医药规律、特点和医院实际制定保障服务质量安全的医疗管理制度。

(六)推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1.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医院所有处方均由药师审核后进入划价收费环节。

2.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

3.加强国家监控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

4.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

5.明确高值耗材管理科室,完善耗材准入遴选机制。

6.完善高值耗材使用点评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

7.制定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

8.中医医院加强中药饮片药事管理,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七)健全医院财务资产管理

1.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执行。

2.建立健全科室成本核算工作制度,探索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3.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4.加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物资用品、在建工程等资产管理,构建资产采购、领用、库存等全链条管理体系。

5.加强医院运营管理,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运营管理高效机制。

(八)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

(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合同管理,逐步推进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

2.落实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奖励的要求。

3.在核定的薪酬总量范围内,完善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办法,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4.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

5.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

6.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实施灵活多样的薪酬激励措施,所需绩效工资纳入薪酬总量,单列管理。

(十)健全完善后勤管理

1.探索实行后勤智慧化“一站式”服务。

2.加强水电气热、餐饮、环境卫生等后勤管理,推进医院节能降耗工作。

(十一)加强医院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

1.建立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作为医护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必备条件。

2.结合实际加强医院自身文化建设。

3.积极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4.中医医院将中医药文化体现到医院宗旨和发展战略中,体现到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中。

(十二)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建立患者看病就医一站式服务中心。

2.推进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

4.积极推行日间手术、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等。

5.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医疗服务(诊间结算、线上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超声、远程监护、远程查房、在线咨询、远程病理、互联网医院等)。

6.中医医院提供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等个性化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药饮片配送等服务,缩短患者取药等环节等候时间。

7.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特需服务。

(十三)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建设

1.积极参与组建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市州、县级医院)。

2.积极探索三级医院连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向下级医疗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人次数较上一年增加10%以上。

(十四)完善内部监管

1.制定药品遴选、耗材采购的标准规范。

2.加强医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加强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

3.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对于患者集中反应的问题要督促整改、持续改进。

(十五)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制度

1.健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类疾病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有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和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推进中医适宜技术按病种付费。

2.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由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3.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医改办)要高度重视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医院的政策支持力度,及时下放有关权限,给予试点医院更大的改革空间。各试点医院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各项要求,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和监测指标,制订符合医院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及完成时限,制定工作台帐,逐条抓好落实。

(二)强化跟踪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改办)要指导试点医院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跟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巩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各试点医院(包括第一、二批试点)每月20日前将重点监测指标情况(附件2,根据国家精神将及时调整)报本级主管部门和省医改办。请第二批试点医院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络员(附件3)报本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医改办)审核,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报省医改办和省中医药局备案。

(三)落实动态调整制度。省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每年将根据各试点医院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对省级试点医院进行调整。对相关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重点指标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的医院,将退出试点范围或约谈预警、通报批评。

(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省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纳入所在市州深化医改的范围,执行所在市州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按市州医改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和工作总结。

(五)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试点医院要加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对试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认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附件:1.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名单

2.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重点监测指标

3.省级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络员通讯录

2021年4月8日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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