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推动多学科联合的卒中诊疗管理模式,提高卒中诊疗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国卫计办函〔2017〕6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卒中中心建设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卒中中心建设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按时完成。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王宇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李梦茹、宁贵华
联系电话:0851-86753075,0851-86827117
电子邮箱:714758475@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8月10日
贵州省卒中中心建设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脑卒中救治能力,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贵州省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8〕3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开展贵州省卒中中心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省60%以上县(市)至少1家医院通过卒中中心认证,100%市(州)至少1家医院通过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认证。通过三级、二级医院卒中中心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院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护理院等之间的联系,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筛查和救治脑卒中患者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脑卒中患者分级指导救治新模式,努力实现“降低人群脑卒中发生率、提高脑卒中规范救治率以及降低脑卒中复发率、致残率和死亡率”的工作目标。
二、建设时间
2018年-2020年
三、组织架构
(一)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函》(国卫计办脑防委函〔2018〕2号)的要求,省脑卒中防治工程领导小组变更为省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制定全省卒中防治工程重大策略、事项和工作;审定相关工作计划、报告、方案等;促进卒中中心建设,组织专家组对医院申报的卒中中心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管理,定期发布卒中中心认证名单,负责组织和推动我省急性脑血管病相关知识的媒体宣传和大众教育。办公室设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成立市级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落实辖区内医院卒中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医院申报三级或二级医院卒中中心。
四、建设内容和重点要求
卒中中心建设要加强多学科融合,推动相关专业的深度协作,重点促进脑卒中防治措施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卒中规范化诊疗水平,搭建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卒中患者远程会诊、救治及转诊体系,推进卒中防治知识宣教,通过媒体途径提高人民群众对脑卒中的认识,提高公众对脑卒中自我保健,自我预防的能力。
(一)促进标准化的卒中防治工作
1、建立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住院及随访数据库,建立专人负责的卒中患者随访管理(包括制定随访制度和流程、设立随访门诊等)和信息上报制度。
2、在临床诊疗服务(含健康体检)过程中,加强对脑卒中高危病例的鉴别与筛查,对疑似脑卒中高危的病例开展血管病变筛查(颈动脉筛查)和H型高血压筛查等,落实干预性治疗措施。
(二)提高卒中规范化诊疗水平
1、以卒中诊治相关规范为依据,按照卒中相关诊治指南,制定各类卒中病种救治预案和工作流程。
2、建立卒中中心诊疗团队,成员由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神经介入、神经放射诊断、检验及(神经)重症监护等专业的医务人员组成,具备24小时静脉溶栓与血管内治疗的能力。
3、规范开展血管功能评估、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颈动脉血管成形和支架植入手术及动脉内溶栓、碎栓、取栓等先进的卒中干预诊疗技术。
(三)搭建卒中患者远程会诊、救治及转诊体系
1、建立脑卒中急症患者诊疗“绿色通道”,与急救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从患者急诊入院评估至静脉溶栓治疗方案的实施过程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
2、通过提供远程会诊能够实现急性卒中患者在第一时间接受溶栓治疗,实现对延迟治疗患者个体化的血管内治疗,降低患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3、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有效开展脑卒中防治、高危人群筛查、早期规范干预和管理。
(四)推进卒中相关防治宣教工作
1、加强脑卒中健康宣教。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脑卒中工作协调及健康宣传,增设相关设备设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所有医务人员对脑卒中危险因素知晓率不低于70%,相关学科医务人员知晓率不低于85%。
2、增加脑卒中宣教途径。利用宣教栏、宣传手册或电子媒体等,展示卒中预防与救治的公益宣教内容,提高群众对卒中的认识。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20年12月)
1、申报卒中中心认证的医院提交《贵州省卒中中心建设单位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至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按照建设标准(见附件3),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料审核、初评,初评通过的单位授予“贵州省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单位”或“贵州省二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单位”。
3、初评通过的单位,试运行6-12个月后,由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指导和评估,评估通过的单位授予“贵州省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和“贵州省二级医院卒中中心”。认证工作计划如下:
(1)第一批(2018 年7月—2019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认证至少10家“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和20家“二级医院卒中中心”,各市(州)至少拥有1家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和2家二级医院卒中中心。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必须通过高级卒中中心认证,其余委直属三级综合医院必须通过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认证。
(2)第二批(2019年8月-2020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认证至少15家“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和15家“二级医院卒中中心”。
(3)截止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内三级综合医院100%通过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认证,,60%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通过二级医院卒中中心认证。
3、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卒中中心建设相关培训会议;协助各市州绘制溶栓地图,形成贵州省溶栓地图;每年对已认证的卒中中心进行督导检查,并推荐2-3家医院申报国家卒中中心。
4、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每年对辖区内的卒中中心建设情况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督促有条件的医院积极申报卒中中心认证,并根据辖区内卒中中心建设进度,绘制溶栓地图。
(二)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
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卒中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逐级形成报告提交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省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对全省卒中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及典型案例,表扬先进,推动卒中中心高质量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脑卒中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主要重大疾病,具有起病急、病(伤)情危重、病死率和致残率高等特点,实践证明,建立卒中中心,以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健全脑血管疾病的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有助于最大程度提高卒中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造福广大人民群众。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对卒中中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卒中中心建设,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二)明确任务,推进中心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救治需求和医疗资源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规划辖区卒中中心数量及布局,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时限,加强督促与检查,扎实推进卒中心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卒中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卒中中心建设有序开展。
(三)统筹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卒中中心建设为基础,推动建立相关专业联盟,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卒中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服务水平,要利用远程会诊系统实现院前院内医疗机构间、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建立健全医疗联合体内居民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诊疗、双向转诊、康复护理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加快形成防治结合、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各卒中中心要结合“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制定就诊、远程会诊流程,完善转诊标准和流程,构建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分级防治网络,让卒中患者得到及时、规范、有效、连续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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