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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总工会,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 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现将《贵州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

2021年3月9日


贵州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 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健康中国”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贵州”决策部署,将健康理念融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健康素养水平和自主健康管理意识,积极践行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活动面向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采取职工个人参与,用人单位推选,部门审核的方式,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组织开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90%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明显下降,职业健康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四)基本标准。“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4个方面14条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级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决定。

组  长:安仕海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刘  彬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处长

周清峰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蒋  曦  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二处处长

饶旭东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二级调研员

许  芳  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卫生健康监察专员(副处长级)

汪思顺  省疾控中心公卫所所长、主任医师

黎东霞  省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杨  浩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技术指导组设在

省职业病防治院,负责活动的日常技术指导与具体实施工作。

(二)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要成立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组织方式

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辖区、行业、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用人单位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各市(州)结合本地区用人单位底数情况,按年度组织评选市级、推荐省级“职业健康达人”。每个市(州)评选市级“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0名,推荐省级“职业健康达人”5名。各县(市、区、特区)评选名额及报送要求由各市(州)具体明确。推荐的“职业健康达人”如有作品参加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适当予以优先考虑。省级“职业健康达人”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组织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评审后确定,并对省级“职业健康达人”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宣传表扬,进一步激发一线职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结果运用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活动作为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申报健康企业建设的用人单位必须开展活动,推选的“职业健康达人”数量不少于2名。各级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先进人物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重要参考。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1年3月—4月)

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氛围。

(二)单位推选及市级评审(2021年5月—9月)

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标准,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活动,推选出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并及时将“职业健康达人”有关材料分别报送所在辖区的卫生健康部门和工会组织。由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县级上报的“职业健康达人”进行评定后,确定市级“职业健康达人”名单。

(三)省级评审(2021年10月—11月)

省职业病防治院组织专家对各市(州)上报的“职业健康达人”候选人材料(附件2、附件3)进行评审,确定省级“职业健康达人”候选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总结经验(2021年12月)

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对本年度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及效果进行总结,凝练出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促进贵州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要将活动作为实施健康贵州战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国有企业要发挥引领作用,带头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用人单位开展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把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推进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率先行动。要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从2021年开始,请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总工会于每年10月30日之前,将本地年度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和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兰培,杨浩

联系电话:0851-86822393,86802050

电子邮箱:gzzyjkjg@126.com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人:饶旭东

联系电话:0851-85981346

电子邮箱:347377938@qq.com

附件: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2.省级“职业健康达人”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3.“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附件下载: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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