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举措,现就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药品供需对接
建立全省药品信息报备供应机制,对当地不能满足患者用药信息,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集上报机制,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县级综合医院负责审核和统一采购,无法采购的上报医保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配送到基层,方便患者就近购药。严格督导落实我省罕见病药品供应保障方案,上下联动强化供应保障,确保罕见病患者就近购药。
二、进一步畅通群众购药渠道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便民门诊”应开尽开。健全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不断增加特殊管理药品的药店数量,积极推动特殊管理药品线上支付和全省免费配送,提高偏远农村患者用药可及性。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推动“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健全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远程就医和购药。
三、进一步优化用药权限管理
在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紧密型医疗卫生联合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处方有效流动。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建立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不计入基本药物配备品种、销售金额占比药品采购、使用登记备案制度,上级医疗机构流动的处方和派驻乡镇卫生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其使用的药品纳入登记备案范围,并加强监测分析和监督指导,确保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规范使用。
四、进一步抓好药品信息公开
组织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售药品品种,方便群众查询和就医购药。督促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建立完善挂号、缴费、取药等全流程扫码结算和移动支付体系,有效推动解决患者挂号付费时间长、候诊时间长等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服务、药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密切协作,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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