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36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17号)精神,通过系统性、规范化的培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专业技术水平,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增强乡村医生队伍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村医生队伍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采取线上视频授课和线下实操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以常见病、多发病、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急诊急救实用技能、中西医适宜技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为重点,以实际操作为主的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培训。通过对乡村医生开展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30种以上常见病和多发病;8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并规范开展至少4类6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健康管理服务。
二、参训人员
(一)线上培训。全省所有在岗乡村医生。
(二)线下培训。省级根据各地乡村医生数量,将9328个培训名额分配至各市(州);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乡村医生参加线下培训。(各市州培训名额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一)线上培训。线上培训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采用互联网线上学习的方式,课程内容涵盖临床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执业规范管理、执业能力拓展、医德医风等方面内容。线上培训对全省所有在岗乡村医生开放,同时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线上培训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线下培训。线下培训由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辖区内乡村医生实际需求,突出技能实操为主,强化培训互动与实践环节,注重学用转化、跟踪评估和培训质效,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可采取分批次、小班形式培训,确保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1.基本医疗服务培训。强化临床常用操作技能培训,注重对急危重症识别与转诊、肌肉注射、静脉输液、输液反应救护、心肺复苏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能力、急危重症的初步判断和应对能力、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能力;提升传染病识别、转诊及患者出院后的基层管理能力以及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重点加强对妇科、儿科、呼吸科、康复科等疾病诊疗技能培训。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的培训,重点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孕产妇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慢阻肺健康管理、体重管理等防治技能培训。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按照《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要求,依托各地全科住培基地或优选师资,组织对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展考前培训,重点强化心肺复苏、外科止血、清创缝合等实践技能及相关综合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考试通过率。
4.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注重优选具备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的基地及优选师资,统筹组织实施,培训4类(刮痧类、拔罐类、灸类、推拿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5.其他培训。各地要结合乡村医生的实际需求和当前医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合理用药、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同时要结合促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要求,聚焦乡村医生队伍功能定位,加强乡村医生学习教育、规范执业行为、规范诊疗收费、落实基药制度等,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管理水平。
四、经费保障
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补助标准为95元/人/天,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26〕10号),提前批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市(州)本级,原则上应由各市(州)本级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直接列支结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培训补助资金应当在2026年底前执行完毕。要加大对乡村医生培训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做好培训工作。要严格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用于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低值耗材费(单价不超过200元)、交通费等项目培训相关支出,并做好培训通知、签到表册、课件、照片、培训质效(考试考核等)、满意度调查、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结合本地乡村医生队伍培训实际需求确定培训重点内容及培训形式,细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辖区内培训工作,加强督导项目管理,跟踪问效,切实做到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培优提质。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培训方案报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备案。各地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培训任务数在第二季度完成不少于20%、第三季度累计完成不少于60%、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二)统筹资源,扩大培训覆盖。各市(州)要注重整合使用各级各部门面向乡村医生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可联合实施项目、分设专题课程,采取多种多样的小班培训、错峰培训等方式,避免同一主题、同一内容、同一对象重复培训、多头培训,解决好工学矛盾,扩大培训覆盖面,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三)强化需求,保证培训质效。坚持以乡村医生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好培训与需求的有效衔接,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要通过调查乡村医生培训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线下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绩效情况分析,对资金投入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发现不足,提出优化改进的措施,切实提质增效。并于2026年12月1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绩效自评报告和培训总结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我委将对各地培训情况开展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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