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县(区)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20〕1号)安排部署,我委制定了《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袁茂阳 王 蕾
联系电话:0851-86815541
电子邮箱:gzwsjkfp@163.com
2020年1月20日
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20〕1号)和全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为扎实有效开展重点地方健康扶贫省级行业挂牌督战,确保2020年按时高质量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战目标
按照《贵州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 年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实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和少生病的目标标准,按照现行政策,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二、督战对象
(一)县级(9+3 重点县)。威宁县、纳雍县、榕江县、从江县、晴隆县、紫云县、沿河县、望谟县、赫章县等 9 个未摘帽的深度贫困县,以及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织金县、水城县、七星关区等3个拟摘帽县(区)。
(二)村级。全省有剩余贫困人口的8723个行政村。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三、督战内容
重点督导健康扶贫“三个三”、大病专项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开展情况等。
(一)健康扶贫“三个三”。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能力建设达到国家“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大病专项救治。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做好国家规定大病救治服务。(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症精神障碍4类慢病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健康处)
(四)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包括东西部扶贫协作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和省内医院对口帮扶。帮扶医院与支援医院签订帮扶协议,并按要求落实帮扶责任。(牵头单位:交流合作处、医政医管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机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搬迁群众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等政策。(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健康处)
四、督战时间
2020年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1 月 5 日至 1 月 31 日。制定督战实施方案,成立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专班和贵州省健康扶贫定点督战组,指导相关市(州)和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细化工作计划,明确省、 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督战联系人。
第二阶段:2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要求,组织筛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导督战对象的责任、政策、工作落实,逐机构逐村逐人逐项过关,全面销号解决。
第三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稳定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看病有地方、有医生和有制度保障,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到位。
第四阶段: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常态化开展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做好总结工作。
五、督战机制
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管理体制。省卫生健康委落实“督”的主管责任,负责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尤其是指导县级落实健康扶贫主体责任;市级上下联动、承上启下,切实落实好“督”“战”结合、既“督”又“战”的责任;县级主“战”,是健康扶贫责任落实的主体。对 9+3 重点县,由联系市(州)的委领导(省中医药管理局主要领导)挂牌督战;对其余有剩余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由市县两级负责挂牌督战,联系市(州)的委领导做好健康扶贫指导工作。挂牌督战采取行业定点督战和巡回督战相结合的方式。
(一)成立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专班。由省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任班长,由对应市(州)的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纵队长(委领导和省中医药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班长,由纵队长指定的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队长(处级干部,原则上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队长对应的县〈区〉不变,若1个工作队长对应2个县〈区〉或确需调整的,由纵队长从本市〈州〉工作队长中调剂)为成员(见附件)。每个市州每月督战不少于 1 次。省卫生健康委扶贫领导小组每月听取1次督战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攻坚困难和突出问题。(责任领导:李奇勇)
(二)行业定点督战。省、市、县三级联动,成立贵州省健康扶贫定点督战组,由纵队长指定的9+3重点县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队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市(州)和县级卫生健康局指定的科级干部担任,成员原则上由组长和副组长从本处室(科室、股室和单位)选取,省、市、县按照1:1:1原则配备,具体人数由组长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原则上每个督战组不少于6人。每个县(区)每月督战不少于 1 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每月反馈1次工作推进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并根据委扶贫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报告督战情况。(责任领导:朱征明、龚仲明、皮宇飞、安仕海、张巍、于浩)
(三)巡回督战。由委扶贫办明确 2 名人员参加省委省政府巡回督战队,按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统一要求做好巡回督战工作。(责任领导:龚仲明)
(四)推动县级党政分管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制。县级党政分
管领导共同落实健康扶贫目标任务,亲自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研究健康扶贫挂牌督战相关工作。并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将挂牌督战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凡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健康扶贫挂牌督战目标任务的,提请有关部门启动追责问责机制。(责任领导:各相关县〈区〉党政分管领导)
六、督战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人员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健康扶贫摆在卫生健康工作首位,高度重视挂牌督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紧抓落实。根据要求组建督战队伍,细化督战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将责任明确到人,围绕基本有保障任务工作标准,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督战对象2020年6月前全部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要求,并持续坚持。相关市(州)和县(区)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请于2020年2月5日前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
(二)定期调度通报,及时反馈整改。健康扶贫定点督战组每个月对督战对象开展不少于 1 次督导,并建立工作台账,督战情况及时向督战对象反馈,督促督战对象限期抓好整改,每月20日前健康扶贫定点督战组将督导情况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对未完成限期整改的县区,适时通报或约谈。
(三)坚持实事求是,落实基层减负。强化作风建设,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消极厌战、松劲懈怠,加强挂牌督战;同时,要用好信息化系统,减少基层填报负担,能由省级和市州完成的工作,不能交给县级及以下机构的人员办理,切实为基层减负。
附件: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专班组建方案
附件
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专班组建方案
成立贵州省健康扶贫挂牌督战专班,组建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制度。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管理体制。省卫生健康委落实“督”的主管责任,实行专班副班长(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纵队长)市州责任制,副班长对市州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定点督促和指导。
(二)建立调度机制。针对健康扶贫突出问题挂图作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每月一调度。省健康扶贫定点督战组明确专人负责,在每月 20号前收集县(区)内上月工作情况并于 20日反馈上月情况至省卫生健康委扶贫办。省卫生健康委扶贫办每月 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按要求报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三)建立会议机制。委扶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 9+3 重点县健康扶贫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由班长或经班长同意由副班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根据具体会议内容确定,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研究确定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挂牌督战任务完成。
二、人员组成
班 长:李奇勇 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班长:朱征明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龚仲明 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正厅长级)
皮宇飞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安仕海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巍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 浩 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由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纵队长指定的9+3重点县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队长作为成员。
三、纪律要求
严肃战时纪律要求,一是真督实战,不空不虚,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二是严格按照督战时间、督战要求完成督战任务,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三是不增加基层负担,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战要加强与省级巡回督战以及市级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做到“同一时间、不同对象、上下联动、全面覆盖”,避免扎堆开展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要求地方层层陪同、层层汇报,不得安排与督战主题无关的其他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