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2020年8月23日-25日,黔南州卫生健康局从贵州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1名专家,对龙里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提出了明确的评审意见和建议,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针对评审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整改。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会研究,龙里县妇幼保健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经2020年11月3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龙里县妇幼保健院评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
联系电话:0851-86813852 86771627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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