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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定县妇幼保健院评审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结果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2019年12月13日-15日,安顺市卫生健康局从贵州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1名专家,对普定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整改半年后复核的建议,安顺市卫生健康局于2020年6月20日—21日,再次从省妇幼保健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普定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复核。经2020年9月29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普定县妇幼保健院评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851-86813852  86771627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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