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及《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等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7月13日-15日从贵州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德江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复评审,经2020年3月9日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德江县妇幼保健院评审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0851-86892481
2020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