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wjw.guizhou.gov.cn)下载。省卫生健康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渠道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陆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guizhou.gov.cn/zwgk/ysqgk/wsysqgk/,进入“网上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贵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电子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来信请寄: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7号楼省卫生健康委综合处(收)
邮政编码:550004
传真号码:0851-86893559
电子邮箱:gzswjw@sina.com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处,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综合处相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一)审查。我委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我委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我委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委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我委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我委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二)受理。对于符合填写要求的《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时予以登记、受理。
(三)答复。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答复时限
我委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建议申请人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先到我委门户网站搜索已主动公开信息,检索不到的,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我委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三)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请尽可能提供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便及时、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四)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五)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相关政策或问题咨询请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政务信箱留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