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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6-31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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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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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5年,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健康贵州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党的领导责任。省卫生健康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8次。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年度工作要点,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协调抓总,亲自研判分析解决法治领域问题,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述职述法,将述法纳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职和测评内容,推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二)压实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印发《贵州省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公立医院要健全领导机制,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法治机构,配备法治力量。组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选取18家委属委管医院、18家市(州)级医院、85家县(区)级医院共121家公立医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二、加强立法制规,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修法工作。组织开展了《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和《贵州省献血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的立法调研,并多次邀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和省司法厅等参与立法调研和改稿。在立法资源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将4部法规、规章纳入了省人大、省政府2026年一二类立法计划。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均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全年开展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2件,废止其他政策文件9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严格依法完成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对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的统一委托执法。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证的定期清理更换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全部完成相关证件的办证、换证、注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均开展法制审查。四是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全面推行省级行政处罚“双书同达”工作机制,2025年省级作出涉及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均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五是全年全省共承担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4836件(含检测任务6441件),监督完成14836件,监督完成率及任务完结率均为100%。累计完成6家医疗机构“体检式”卫生监督执法,发现问题1035个,列入台账管理256个,已完成整改246个,现场复核整改率达96%。对61家民营医疗机构(含15家血液透析中心、20家精神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0个,下发监督意见书44份,通过建立台账、组织“回头看”等措施实现闭环管理,整改完成率98%。对18家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09个。抽取18家经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1个,已整改118个,整改完成率97.52%。对1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家村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18份,发现并整改问题110个。对10家委属委管医院和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指导全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六是组织集中清理全省卫生健康监督对象,截至2025年底,全省入库的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监督对象100109家,全年共开展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领域卫生监督检查75467户次,其中,公共场所44088户次,生活饮用水2648户次,职业卫生4161户次,放射诊疗2165户次,学校卫生6865户次,传染病防治14823户次,消毒产品449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268户次。

(二)创新监管与执法方式。一是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模式,牵头构建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并推动信息化落地。开展“体检式”“穿透式”综合监督,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深度检查。二是制定《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试行)》,修订《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违法事实、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确定裁量档次,切实做到过罚相当、同案同罚。三是全面推开放射卫生非现场监督工作,全省1447余家医疗机构接入放射卫生非现场监管系统。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营商优服”行动。围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柔性执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保障落实等内容对全省18家基层执法机构开展实地监督,开展“回头看”4家,共查阅执法卷宗53份,走访监管对象75家,回访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内企业13家。

(三)加强执法队伍培训。2025年6月19日,会同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举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专题培训会,省、市(州)、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共140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着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和水平,组织65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集中培训。举办案件质量提升专题培训2期。三是举办6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和1期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四是搭建“贵州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培训平台”,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医疗纠纷法律”“医务人员管理法律法规解读”“行政法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五大学习培训板块,开展法治系列讲座6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班10期,培训950余人次。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门户网站、健康贵州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材料,全年共发布有关法治宣传图文稿件31条次。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普法节点,以及卫生健康相关主题宣传日(周、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按照国家安排,强化卫生健康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宣传培训。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宪法宣传周”活动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主办的《健康报》关注并予以报道。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创新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阳光评审”+“云勘验”改革试点,自2025年8月份正式上线以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省级部分变更项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贵阳市、贵安新区、凯里市)、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中的设置放射治疗、核医学项目许可(新办)等首批改革试点事项累计办件62件。深入推进“高校办成一件事”,全省共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业务16575件;个人身后“一件事”已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开通办理。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全力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推动“贵人智办”AI助手,向行业知识库集成、智能预审、智慧审批等场景深入探索应用,43个事项实现边聊边办。

六、化解矛盾纠纷,筑牢行业稳定防线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医疗纠纷领域,构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衔接配套的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行政应诉案件6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省卫生健康委2025年共受理信访事项540件,常规信访件381件,已办结371件,办结率97.3%,其余10件正在办理,仍在法定办理期限内;中央巡视组转办124件、省委巡视组转办35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受理12345热线工单7245件,已全部办结。推进医疗机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省综治信息平台,目前,全省各医疗机构已全面启用综治平台,所有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并与公安、网信、司法、信访、社区等部门形成联动。

下一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卫健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强化本系统的法治引领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二是不断深化全省卫健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阳光评审”+“云勘验”试点范围。三是依法规范提升地方卫生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化工作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省、市、县三级已经制定的有关地方卫生标准规程等。四是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和复议诉讼工作。优化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升响应速度和办理质量。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升办案质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五是不断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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