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精神,全面推进健康贵州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乡村医疗卫生发展新路径,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乡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本文件充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起草,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和《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黔党发〔2021〕36号)等。
三、起草过程
根据我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经多次研究,形成了《贵州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贵州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优化配置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包括统筹布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补充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合力推进基层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发展壮大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包括培育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纵深推进人才使用管理方式改革、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水平、创新机制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分类推进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
第四部分: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包括深入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地方政府办医投入主体责任、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发展机制。
第五部分: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包括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加大医保基金支持投入力度、规范建设农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包括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协同配合、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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