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0〕29号)和《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2〕6号)要求,为规范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我委组织起草了《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本文件充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起草,主要包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0〕29号)等。
三、起草过程
根据我省托育服务现状,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做法,经多次研究,形成了《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创建目标。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创建目标。
第二部分:创建范围及条件。明确我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范围、创建条件和评分标准。
第三部分:创建时间。明确创建周期为2023年开始,每年一次。
第四部分:创建内容。包括必备条件、机构设置、安全卫生、员工队伍、保育照护、机构管理等6个内容。
第五部分:工作职责和程序。明确“自评—申报—初审—核验—命名及授牌”的创建程序。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创建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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