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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1560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21
  • 文  号:
  • 黔卫健函〔2026〕1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保局、疾控局、总工会,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有关单位,各中央在黔和省属重点企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6〕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持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决定在2026年4月24日至5月1日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中国。

二、活动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在铜仁市举办我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市(州)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为“十五五”职业病防治开好局、起好步。

(一)围绕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风险防控年”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现场解答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有效引导劳动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持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法治水平。

(二)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活动。一是针对矿 山、冶金、化工、纺织、铅蓄电池制造、人造石英石加工、建筑等重 点行业,宣传粉尘、噪声、化学毒物、高温等传统职业病危害的防 控技术和措施,推广应用密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展示“一企一策”精准治理成果,传播典型经验做法。二是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直播从业者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宣传肌肉骨骼损伤、视力损伤、心理健康等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知识,解读平台企业职业健康责任,推动《职业病防治法》保障范围向新就业形态延伸,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三)围绕推广科技赋能防控技术与经验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职业健康领域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成效,展示覆盖“三级预防”全链条、综合适用、智能先进的技术装备,分享各地实践经验;推广新型防护装备、康复机器人等科研成果,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职业病防控精准度和效能。宣传“政产学研用”全链条贯通的协同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防控能力,以科技赋能助力职业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围绕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持续做好职业人群慢性病防治、体重管理、心理健康促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指导劳动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安排

(一)举行贵州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2026年4月24日)。活动安排在铜仁市举行,活动内容为开展工作成效展示、健康科普和全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为省级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同志,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工作负责同志和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协会工作负责同志、铜仁市辖区相关单位工作负责同志(直播链接见附件1)。

(二)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网络答题活动(2026年4月22日至5月1日)。全社会参与每日线上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进行线上答题(答题链接见附件1)。

(三)开展职业健康知识“五进”宣传活动(2026年4月25日至5月1日)。通过开展知识讲座、资料发放、爱心义诊、健康咨询、贴海报、拉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

(四)科普专题访谈(2026年4月26日)。直播在线访谈职业健康专家和监管人员,科普宣传职业病防护注意事项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访谈链接见附件1)。

(五)宣传视频及科普知识投放(2026年4月24日至5月1日)。通过电视新闻、报刊杂志、户外大屏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投放职业健康科普知识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展示职业健康工作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职业健 康风险防控年”活动、落实“十五五”职业健康工作开局部署的重 要举措,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中央在黔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为重点,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提高宣传效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参与宣传活动。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以及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和海报(见附件2、3)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

(三)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享宣传资源,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的沟通协作,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参与宣传,系统总结各领域、各主体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社会共治格局落地见效。

(四)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健康舆论氛围。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本单位活动情况,并于2026年5月7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总结(见附件5)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 杨谢超

联系电话:0851-86893952

电子邮箱:gzzyjkjg@126.com

省民政厅赵敏

联系电话:0851-86827290

电子邮箱:smztshjz@guizhou.gov.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李文韵

联系电话:0851-85837261

电子邮箱:gzgsbx@163.com

省医疗保障局  尹  恒

联系电话:0851-85972717

电子邮箱:gzybc2008@163.com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孙高明

联系电话:0851-86891558

电子邮箱:gzsjkjzhjdc@163.com

省总工会  李远昭

联系电话:13511998977

电子邮箱:gzszghjjb66@163.com

附件:1.有关活动二维码

2.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3.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4.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5.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提纲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贵州省总工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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