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3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黔府发〔2017〕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要求,积极开展面向公众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增强公众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自信,切实提升公众自救互救素养。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省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
(2020-2030)
积极开展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最大限度降低各种突发事件、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对人民群众带来的伤害,是党和人民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工作重点目标之一。为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逐步普及、增强意识、有效提升”为目标,大力推动面向公众开展以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动员、有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逐步形成全民关注、主动学习、积极参与的和谐良好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普及率达到30%以上;公安干警、消防人员、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和乘务员、学校校医及体育教师、保安人员、导游、医疗急救志愿者、建筑行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培训率达到4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自救互救在线学习全覆盖;加快在机场、火车站、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馆、老年公寓、政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智慧卫生医疗急救站;鼓励4A以上旅游景区、大型超市、星级酒店、会议中心等人口密集场所配备智慧卫生急救站;推动红十字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
到2030年,公众自救互救知识及技能培训普及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培训率达到70%以上,学校校医及体育教师100%接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全民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2020-2030年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
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会同省红十字会共同制订以心肺复苏、创伤等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为基础的培训大纲、教学标准、考核标准以及证书管理的实施方案,编制发放《公民自救互救知识读本》和《紧急医学救援知识读本》,稳步、有序地推进公民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普及培训工作。
(二)全面开展培训工作
1.开展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配合属地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开展培训工作。通过授课、发放宣传资料和知识读本、播放影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等知识的普及,开展以心肺复苏、创伤、常见急症等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的演示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现场自救互救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
2.机关、事业单位自救互救培训全覆盖。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举办自救互救知识讲座或健康课堂,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将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助力模范机关建设。在全省干部教育网和学习强国等平台上推广自救互救知识的在线学习,提高学习培训的便捷性和普及率。到2025年,实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线学习全覆盖。
3.大力推进学校自救互救培训。将基础心肺复苏、创伤、意外伤害等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纳入学校健康教学内容、新生入校军训活动和教师继续教育中。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逃生避灾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救互救能力。高等学校要开设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选修课,考试、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初级救护员证书。学校校医承担学校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教学任务,校医、体育教师均应100%接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
4.加强重点人群自救互救培训。公安干警、消防人员、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和乘务员、学校校医、保安人员,建筑和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员、医疗急救志愿者等重点人群应积极参加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开展的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到2025年,重点人群培训率应达到30%及以上,2030年达到70%及以上。
(三)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服务机制
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医疗行业志愿者基础上,与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现有的志愿者共同组建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协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加自救互救培训考核合格后,注册成为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信息统一录入各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实时联络、就近调集。各级急救中心应有计划地组织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参加应急演练,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定期举办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竞赛
省红十字会每两年组织1次由学校、矿山、驾驶员、导游、保安、文旅从业人员等行业志愿者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竞赛和服务评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竞赛中的获奖者和在紧急医学救援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勉励志愿者积极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五)推进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和景区救护站点建设
各级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要推进红十字生命健康完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推广普及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在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设置医疗救护站点,配备基本的急救药品、急救器材和设施。
(六)配置社会化急救设备
建立以政府主导、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的资金筹备机制,逐步分批、分阶段推广在轨道交通站点、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学校、体育场馆、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配置急救药品、器材的医疗急救箱,有条件的场所和单位可配备体外自动除颤仪(AED)。
四、组织实施
(一)2020年,制定《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制定统一规划、切实可行的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的工作大纲、教学标准、考核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各级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通过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
(三)各级急救中心、红十字会等单位根据《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做好培训工作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有序推进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2021年,省红十字会会同相关单位及部门举办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竞赛。
(五)2025年,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总结,实地督察各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和景区救护站点建设、社会化急救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六)2021年-2030年,全面推进民众自救互救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组织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参加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七)2030年,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对考评结果好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要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任召集人的“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健全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逐项抓好任务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强化各方参与。各级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要广泛动员、有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和急救中心、医学院校等各类社会团体现有培训设施和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培训工作,形成多元化培训长效机制,推动公众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急救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持。
(三)健全保障机制。各级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要将公民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全省应急救护大赛、教学培训设施的购置、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置、宣传等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以省和地方财政分级投入、分类保障,共同筹措、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开展公民自救互救知识普及活动是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通过各种新闻平台开辟相关栏目,有针对性的推送自救互救知识等应急救护知识,各地科技馆要组织开展急救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公众自救互救知识读本等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心肺复苏知识及技能,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公众综合素养,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 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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