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贵州省2021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6日
贵州省2021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两会”、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精神、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四五”时期全省卫生健康事业“一个主题、两大能力、三项支撑”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抓好“一个重点”,完善“一个体系”,履行“二项职责”,做好“八项工作”(简称“1128”工程),持续加强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紧盯"一个重点",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把疫情防控作为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推动压实“四方责任”,树立科学防控、“人”、“物”同防理念,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则,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教训,充实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提升处置能力。
2.组织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队伍,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努力降低和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3.开展不同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
变轨时间,努力把疫情控小控快。
4.做好监测预警,动态分析全球、全国疫情态势走势,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政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完善"一个体系",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持续完善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紧急医学救援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高效处置能力、综合保障能力。
5.加强省级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能力建设,加快促进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市县级三级急救指挥调度信息系统接入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平台,实现全省120统一调度管理。
6.建成2个省管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毕节市、黔西南州),指导其他市(州)建设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7.指导县级紧急医学救援站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相关装备设备,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现场先期处置能力。
8.推广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完成试点地区45个智慧卫生急救站建设,推动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配备智慧卫生急救站,鼓励有条件的酒店、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和急救药品。
9.持续完善水上救援网络布局。依托全省沿江、河、湖的103个海事管理机构邻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水上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配备相关医疗急救设备。
10.持续完善航空救援网络布局。指导全省新建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和临时起降点,指导有资质的通用航空企业开展航空紧急医学救援服务,挂牌成立航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11.成立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协会,大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注册成为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组织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12.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在我省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
三、履行"二项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项重要职责。
(一)扎实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
13.抓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监测、风险评估、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总结评估等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处置率、处置及时率、报告完整率均达100%。
14.强化鼠疫、人感染禽流感等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防控,落实源头控制、早诊早治、重症救治工作措施。
(二)及时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15.健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16.强化卫生应急值守、综合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响应、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17.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四、抓好"八项工作",强化卫生应急处置准备
(一)加强卫生应急预案机制建设
18.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卫生应急组织构架设置,明确卫生应急管理专职人员。
19.各级要做好预案机制的建设与管理,修订完善本级相关预案。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20.加强国家级,省级,市、县、乡、村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基地、站、点、联络员能力建设。
21.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开展卫生应急综合处置演练。
22.各市(州)开展不少于1次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1次综合性卫生应急演练。
23.修订完善《贵州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24.制定下发《贵州省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
(三)加强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25.巩固和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调研指导。
26.推进省、市两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卫生应急宣传与社会动员。
27.向大众普及自救与互救等卫生应急科普知识,有效提高公众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逐步形成大众参与、共建共享、自救互救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28.修订印发《贵州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各级要加强充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29.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用机制和能力储备机制,规范开展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的动态管理。
(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反恐防恐
30.按照《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反恐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反恐工作“三年达标”建设。
31.健全反恐防范机制、制定完善反恐医疗救援预案、加强反恐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反恐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应对暴恐事件。
(七)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2.出台《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
33.加强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34.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和服务行为。
(八)加强卫生应急工作作风建设
35.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崇高的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通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促进卫生应急工作更好的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
36.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持清正廉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充分认识卫生应急工作重要性,有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逐项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强素质培养,完善培育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实用高效的应急培训体系,制定系统完整的培训、演练方案,加强对现有应急队伍专业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队伍相关知识储备及实际技能操作能力,重点对专家型、复合型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引进培养,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应急救援人才队伍。
(三)加强经费保障,提升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发改、财政支持,加大对应急物资储备房屋的新建(扩建)、实验室相关设备配置等卫生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及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进度追踪,落实台账管理。各地各部门落实台账管理,紧盯目标任务的进度要求、关键环节,明确步骤路径、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强化卫生应急工作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7月10日前,上报半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2022年1月15日前上报全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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