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各部(室),委直属各单位: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切实加强民法典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的学习宣传,我委制定了《省卫生健康委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28日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
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
二、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宣传好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三)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法治精神。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机关党员干部这个“关键群体”。各级卫生健康工作部门要把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3.利用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民法典学习专栏专题,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内部出版物等载体及时、准确传播民法典知识。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基层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全过程。组织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基层活动,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2.开展送民法典进民族乡村、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要将民法典纳入“四进”活动,引导民族乡村和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乡村居民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民法领域的专家、律师深入民族乡村、宗教与社会团体、各种院校、各种大型活动场所,大力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全面促进人民群众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步骤
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6月至8月):邀请权威专家学者作辅导授课,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策划、动员部署宣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启动在新媒体和我省主流媒体的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贵州省“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启动民法典进公共场所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计划),组织实施好对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群众的普法活动。
第二阶段(9月至10月):在卫生健康领域组织开展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学习考试和竞答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在卫生健康领域启动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展映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组织开展贵州省“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和颁奖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开展督导检查和总结,对宣传策划周密、开展活动突出、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集体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帮助群众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在全省居民、民族乡乡镇(村)和公共活动场所学习宣讲“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讲准讲透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
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于11月10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闵琴红,0851-86854178,报送方式:swjwfzc@126.com。
附件:1.《民法典》贵州省百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宣讲团员名单
2.宣讲情况统计反馈表(样表)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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