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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298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9-19
  • 文  号:
  • 黔卫计发〔2018〕48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

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规划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依照本地区“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尽快组织


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规划。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医共体负责。并于9月28日前将建设规划报至我委医政医管处,我委将汇总制定全省规划。

二、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按照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医疗机构完成城市医疗集团和各县域医共体组建工作。原则上城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部加入城市医疗集团。各县域由县医院或县中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县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部加入医共体。原则上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加入一个医疗集团或医共体的建设。

三、加强医联体管理考核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各医疗集团和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医联体内部的医疗质量管理。各市州和医联体牵头医院按照国家《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医发〔2018〕26号)和全省的医联体考核指标

(另行印发),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州将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在行业内和社会进行公布。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黄玮李敏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黄玉娟孟凡吉

联系电话:0851—86827117  86824684


电子邮箱:gzswjwyzygc@sina.com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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