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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6-84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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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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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为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基层医疗质量安全。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6〕4号)的要求,规范基层诊疗行为,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落实合理用药、院感防控等相关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

二、行动目标和实施范围

《实施方案》提出利用3年时间梯次推进,2026年全省县域医疗次中心和30张及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027年行动范围扩展至全省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年全省基本建立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全省81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市、区)以医共体为单位整体推进;7个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城区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协作模式,逐步将医疗质量管理延伸至村级;其他地区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是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体系,在医联体内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医务人员系统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为重点,开展“三基”系统性培训和考核。三是优化门诊质量管理,加强门诊管理,按照国家基层慢性病防治管理指南和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指南开展服务,规范非药物疗法应用。

四是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加强基层急诊(急救)科室建设,配齐急救设备和药品,建立快速转运和远程会诊机制,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参加急救实战演练。五是促进规范合理用药,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加强特殊药品管理。规范慢性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和随访管理,保障“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用药安全。六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规范标本采集、送检及检测流程。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七是改进护理服务质量,落实分级护理制度,规范护理文书记录。依托医联体建立基层护理质量标准体系,统一操作规程。八是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建立健全基层院感管理制度,依托医联体推进院感同质化管理,上级医院定期派员下沉指导。九是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医联体牵头医院加强对基层住院和手术质量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管理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加强住院病历质量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三年行动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分类施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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