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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6-78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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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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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促进健康乡村建设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近日,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落实为民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关于印发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5〕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通知》,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五个方面1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家庭医生队伍来源渠道,临床医师(含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均可作为家庭医生,鼓励退休的临床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内科等类别执业医师、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全科医生和二级及以上医院下沉基层的医生参与签约服务。二是强化基层队伍培训培养,推进乡村两级骨干医生、村医培训,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提升家庭医生执业化水平。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签约服务项目,供给缺口较大地区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多点执业参与签约服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监管。

(二)优化签约服务内涵

一是规范开展常住人口签约服务,以基本服务包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服务内容,推进差异化“点单”式签约,提高签约服务精准性。二是保障基层合理用药,鼓励基层药师提供居家药学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4-12周长期处方,鼓励药品配送到家。三是畅通双向转诊服务,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和其他二、三级医院应根据实际需求,将一定比例的专家号源、检查检验和住院床位等资源预留给家庭医生。四是发展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包,推广针灸、推拿等适宜技术。五是推进慢性病与传染病共管,将传染病防控服务纳入基本签约内容。

(三)强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一是提升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质效,以常住人口中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优先签约服务。二是推进重点人群上门服务,对80岁以上、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诊疗、药学服务、医疗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

(四)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

一是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康复康养、医养结合等服务,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和个性化健康指导。二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长期签约、线上签约和“人工智能+”签约,支持与托育机构签约,探索开展以家庭医生个人为主体的签约服务。三是丰富健康服务形式,联合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开展签约服务活动,探索推行健康行为积分管理。

(五)完善签约服务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线人员。二是切实做好监测管理,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级卫健、中医药和疾控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通知》各项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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