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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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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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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医院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改善办医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我们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解决的问题

《通知》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加强民营医院党的建设,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质量,支持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加强民营医院综合监管。一是加强民营医院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民营医院的领导,引导民营医院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规范民营医院的名称使用、审核校验、科室设置、医务人员资质等执业行为,引导民营医院规范性发展。三是支持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引导民营医院有效错位发展,支持人才专科建设、引导参与医联体建设、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带动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部分是进一步加强民营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民营医院的领导,引导民营医院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规范党组织建设,加强群团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民营医院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完备的组织架构,发挥党组织在民营医院中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作用。

(二)第二部分是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规范民营医院的名称使用、审核校验、科室设置、医务人员资质等执业行为。民营医院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对本机构及其人员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及整改。

(三)第三部分是进一步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质量。加强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加强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等服务,促进民营医院规范发展。推进民营医院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医务人员基本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四)第四部分是进一步支持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支持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引导有效错位发展,支持民营医院加强人才专科建设、参与医联体建设,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宣传,整体带动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五)第五部分是进一步加强民营医院综合监管。加强民营医院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规范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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