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的重要指示精神,省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全面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管理标准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规范和管理省市县乡四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一体化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必然要求,出台《贵州省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指南(试行)》,对推动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依据
(一)《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
(四)《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五)《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六)《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
(八)《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贵州省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指南(试行)》共6个部分,分别是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评估程序和组织保障以及3个附件。
(一)建设目标。到2025年,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可及的省市县乡四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
(二)建设原则。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基本急救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动态调整原则。
(三)建设内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标准,明确各级急救中心、急救站(点)职责及相关要求,对人员配置及人才队伍建设、车辆设备配置、通信系统配置等进行规范,全面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管理标准化建设。
(四)评估程序。制定细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评估程序,进一步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参与主体,健全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质控考核机制,明确自主申报、评估入网、运行管理等方式,进行统一联网调度。
(五)组织保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各项工作。各级急救中心要认真做好入网评估、质控管理和联网调度等工作。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点)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到及时出诊、规范救治、合理收费,开通急诊绿色生命通道。
(六)附件。附件1为贵州省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点)评估实施方案,对入网评估相关内容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附件2和附件3分别为急救中心和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点)质控管理评分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