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通知》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对《通知》作以下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4号)及我省出台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黔医改发〔2017〕2号)的精神,我省着力起草《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36号),以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形成《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医改办专题组全体会议通过,医改领导小组认真审议,提出很多好的建议并得到采纳。2018年6月5日,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36号),并在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文件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紧紧围绕我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运行情况,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共十一个部分。
第一部分:全面落实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第二部分: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第三部分:健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第五部分: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第六部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第七部分: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第八部分: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
第九部分:全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第十部分: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第十一部分:加强示范引领工作。
三、《通知》的重点内容
(一)根据我省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运行现状,对各地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地要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要严格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政策及措施要求逐一查对,2018年6 月3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总结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报省医改办。2018年8月底前,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确保改革工作持续有效深入推进。
三是严格按照规划合理确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各地要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自查及整改,并于2018年12月底前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二)根据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提出公立医院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方向正确。
二是2018年各级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把公立医院举办权、监管权都集中在管理委员会,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责。
三是2018年9月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完成医院章程制定,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用医院的章程来统领医院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议事规则、管理制度等。
(三)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和城乡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2018年,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方案,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化解县级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
(四)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前期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测算和分析,确保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五)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18年各市(自治州)实施按病种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个,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s )付费试点,鼓励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六)各地必须全面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七)积极推广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成功经验,重点在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拓宽薪酬经费保障渠道等方面积极探索。
四、抓好《通知》的贯彻实施
(一)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二)鼓励地方探索
(三)做好宣传工作
原文链接: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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