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省在政策层面上对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的统一规划。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编制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旅游等健康产业发展。2017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7〕30号),提出要紧紧围绕消费需求,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同时明确到2020年,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健康旅游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2017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17〕257号),将我省遵义市桃花江列为全国第一批13个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之一开展创建工作,为我省健康旅游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2017年9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召开了推进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流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安排部署推进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二、《意见》的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前,遵义市桃花江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健康服务设施比较齐全,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服务机构蓬勃发展。
到2020年底前,黔东南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本建成。推进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形成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健康旅游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健康旅游目的地。
到203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健康旅游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吸引更多的省内外游客将我省作为健康旅游目的地,提升我省产业发展层级。
三、《意见》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完善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立足地方实际,充分发挥各地健康旅游环境优势,开发特色化服务,创新发展方式,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贵州特色的健康旅游发展机制。
坚持对外交流、开放共赢。借鉴国际经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健康旅游服务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和转化,提高我省健康旅游行业和机构国际影响力。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强化规划引导作用,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康服务和旅游融合发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健康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部分提出了我省健康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部分提出了提高健康旅游供给能力、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优化健康旅游政策环境等3个方面重点,并明确了15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部分从组织领导、试点示范、交流合作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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