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前,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度主要以政府补助为主,个人缴纳为辅,核心是互助共济。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有哪些?
凡是具有城乡户籍的人均可参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村中小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缴费,城中村的村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工作单位的也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什么时间参合?什么时间享受?
新农合主要是年度集中筹资。参合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底(协议及滚动筹资的按新农合统筹地方管理要求办理);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保障享受期。
四、错过参保时间,是否可以增补?
凡新农合缴费期间未缴费参合的,时间截止后不得补办。
五、参加新农合需要带什么材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参加新农合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参合时要注意校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准确无误,以保证参合本人相关权益能够得到实际保障。
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得到哪些好处?
一是能够得到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参合人员按当年政策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后,其余大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补助。如2016年人均参合金个人筹资额度为510元,但个人仅缴纳9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420元。
二是看病花钱可报销。参合人员因病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看病或经转诊至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所支付的医药费用可以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省、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即时结报,参合群众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三是可遏制和解决参合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仅保小病,而且保大病。重点是解决大病问题,新农合当年为参合群众均购买了大病商业保险,其目的是进一步遏制和解决老百姓因病住院导致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参合群众因病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再由其按比例给予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还可得到民政医疗救助。通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可以有效地减轻参合群众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为老百姓身体健康和家庭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七、新农合对贫困人员建立了哪些补偿优惠政策?
目前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了“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补偿优惠政策。即提高门诊报销水平,提高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减免住院起付线。
八、为什么要动态调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强化个人参保意识,逐步建立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大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中明确:“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明确:“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所以,对新农合政府投入及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是新农合制度筹资原则的特殊性所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体现,是逐步巩固扩大新农合基金总量的客观需要,是不断提高参合群众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其核心是个人筹资水平越高,保障水平越高,而且始终是政府投入占主要部分。
九、临近或同类省区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情况如何。
我省周边或西部省份如湖南、四川、云南、广西、甘肃等省,近年来均按照国家要求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2016年均达到120元(详见下表)。多数省份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已经提高到150元。
有关省份2015-2017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情况
省份 |
2015年(元) |
2016年(元) |
2017年(元) |
四川 |
120 |
120 |
150 |
云南 |
90 |
120 |
150 |
广西 |
90 |
120 |
150 |
甘肃 |
90 |
120 |
150 |
湖南 |
90 |
120 |
150 |
江西 |
90 |
120 |
150 |
湖北 |
120 |
120 |
150 |
海南 |
90 |
120 |
150 |
陕西 |
100 |
130 |
150 |
辽宁 |
120 |
150 |
150 |
黑龙江 |
90 |
150 |
150 |
吉林 |
100 |
150 |
150 |
重庆(城乡) |
一档90 |
一档110 |
一档140 |
二档200 |
二档280 |
二档350 | |
贵州 |
70 |
90 |
120元 |
从以上表可以看出,我省2017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仍然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
十、我省新农合个人缴纳标准提高是否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意见,中西部省份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以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1.5%为宜。我省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87元,增长率为10.7%。按此测算,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年为8177.27元、2017年为9052.23元、2018年为10020.82元,若按2017年、2018年、2019年新农合个人缴费120元、120元、150元的标准计算,则2017年、2018年、2019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仅为上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47%、1.33%、1.50%,属于合理范围。
十一、我省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启动实施至2016年,新农合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是参合群众逐年增加,政府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我省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启动到2007年全面实施至今有十三年的发展,我省参合人员由启动之初的113.94万人到2016年达到3025.28万人(不含黔西南州),参合率从2003年的49%提高到2016年99.26%。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启动之初每人2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也由2009年的5万元提高到2016年20万元,逐步提高了参合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是建立完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机制。我省先后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包括房间隔缺损、室间膈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儿童急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尿道下裂、老年性白内障、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新农合补偿报销比例高达80%,逐步建立完善了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缓解了参合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现场减免即时结报服务。十三年来,为给参合人员提供就近就医、便捷报销的服务,我省通过新农合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贯穿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两万多家的新农合医疗服务网络。通过信息系统建设等科技手段,在省、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参合群众住院现场减免即时结报,解决了参合群众既往就医报销环节多、多头跑、垫资难等问题。
十二、为什么暂时不生病的家庭也要积极主动参合?
新农合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医疗保险的一种,它遵循的是大数法则,体现的是互助共济。任何人生病尤其是生大病后,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今天你帮助我,明天我帮助你。虽然一个家庭、一个人暂时或者当年没生病,但是任何人生病一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都要比当年一家人交的参合费用高。以一家6口人为例,如2016年共缴纳参合费720元(人均缴纳120元),如当年有一人仅住一次院,住院平均费用将达到3522.47元(这是2015年全省参合患者次均住院费用),这远远高于个人或整个家庭当年或今后几年缴纳的参合费用,再说谁敢保证一年一生只生一次病,或一个家庭只有一人生病。如果生了大病,将会导致一个家庭的灾难性经济支出,如果不参合,生病后就无法享受新农合报销的优惠政策,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因此,为了每个人的健康,为了每个家庭的辛福,每个农村朋友、每户农村家庭都要积极主动参合,确保自己、家人以及大家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充分享受党和政府赋予的优惠政策。
十三、目前我省参合群众医疗救助保障政策怎样?
随着政府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我省每年均提高新农合报销标准,2016年,全省新农合基本医疗年度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新农合报销实行的是差异化补偿政策,即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一样,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诊,报销比例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救诊,报销比例低,合理引导参合群众理性就医,因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经转诊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非转诊除外);因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府为每位参合群众都购买了大病保险,参合群众不在另外交费)政策补偿,参合患者一次或累计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50%,最高报销比例将达到90%以上,这有力保障了参合群众患大病导致的灾难性经济支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因大病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还可享受民政医疗救助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如家住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乡一患者,因患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于2015年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共计产生总医药费用223030.14元,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42362.55元,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34246.30元,民政医疗救助46421.29元,实际补偿比达100%,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该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家庭的灾难性经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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