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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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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的相关问题回应
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的相关问题回应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政府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其核心是互助工济,你帮助我,我帮助你。

2、在政府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的同时,国家明确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也应适当提高,保障参合群众利益。我省新农合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目前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为120元/人,全国其它省份已达150元。

3、为了体现农村居民的互助共济精神,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于2012年起,逐步取消了新农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重大疾病”的补偿模式,相当于将大家缴纳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因病需要用钱的患者,防止个别家庭账户上的资金越积越多,而其他患者又不能依法有效使用的尴尬境地。

4、新农合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医疗保险的一种,它遵循的是大数法则。就如买汽车保险和房屋保险一样,买了不一定要用。大多数群众每年都参加新农合,但从来没有报销,说明他(她)及家人身体很健康。他们交的钱和政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其他患者因病就医费用的补偿,或者以新农合统筹县为单位结转到第二年继续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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