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馆馆有灸阁阁有艾”推动贵州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各县区乡村医疗机构提供艾灸技术服务,全省各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实现100%覆盖”的建议
早在2020年,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实现全覆盖。近年来,我省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截至2025年,我省已累计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202家,推动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有馆、有人、有服务、有机制”。艾灸技术服务是基础的中医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开展。中医阁建设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倡导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一项建设内容,国家和省级没有资金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阁。能够建设中医阁的村,村级艾灸是基本配置。
二、关于“加强艾灸技术人员的培训,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培训”的建议
一是支持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结果,对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给予50万元/个补助支持。对我省建设的3个中医规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按照2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二是支持人才培训。分省市县乡四级遴选100个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基地),分级培训相关师资和技术人员。相关培训覆盖开展艾灸技术人员。三是政策支持。2024年下发《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4〕30号),开展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医适宜技术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艾灸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的常规项目。
三、关于“加强财政对艾灸诊疗设备的配置”的建议
关于提出的“在村卫生室配置不少于1张治疗床及配套消烟设备”的建议,2023—2027年省级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支持村卫生室提档升级设备、补充必要设施,基层可以统筹用好现有专项资金,抓好项目实施落地,提升村卫生室保障水平,方便农村群众看病就医。
四、关于“实现各县区群众对艾灸技术知晓、认识、认可,有需求的家庭能够居家开展艾灸治疗、保健”的建议
目前,省级印制1200套中医适宜技术读本(艾灸篇、针刺篇、推拿篇)发放到各地,宣传推广相关中医适宜技术。发放包含艾灸产品的中医药家庭工具包20000套(附使用视频教程),引导和鼓励基层开展艾灸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关于“制定可行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艾灸的意义”的建议
2023年,省中医药局下发《关于认定2022年贵州省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基地)的通知》,认定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0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基地)。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实用技能为重点,开展惠及全省在岗村医,并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轮训,线上线下培训均设置中医适宜技术专项培训内容,线上培训课程为8学时,并且有“艾灸疗法操作规程”专项培训的课程。
六、关于“制定可行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艾灸诊疗设备、宣传推广、培训指导等方面的投入”的建议
2023—2025年,省级财政厅下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4.31亿元,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支持中医药专科建设。按照300万元/个的标准,对我省获评的1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给予补助。二是支持中医药文化发展。资金用于“中医药文化服务周”“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等项目实施。三是支持中医馆建设。根据《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安排,按30万元/个标准累计补助资金6060万元,支持建设完成202个省级示范中医馆。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持续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按规定落实相关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统筹支持中医馆项目建设,加大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及推广,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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