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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045103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8-03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422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422号提案的答复

陈保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和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每周调度检查检验互认工作情况。二是积极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巩固“两个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深化拓展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5月,印发《2025年集中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措施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加强部门联动。2024年9月,我委联合省医保局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工作实施方案》,争取医保有关政策支持。该方案明确“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强化医保基金使用考核,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移交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治疗及过度医疗等问题。同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

二、关于“努力提高上传量”的建议

一是强化平台功能。2023年,我委借鉴浙江省等地先进做法与经验,在调研与试点基础上,统筹建设了全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信息平台,现已完成推进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及与各市(州)平台、省级医院互联对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主要功能模块包括监管大屏、监管门户、与市(州)平台、省级医疗机构互联对接等,并开放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级医疗机构管理账号,支持省、市用户单位登录使用系统,方便本地本单位实时查看和监管可互认数据上传情况、实际互认和不互认明细等内容。二是强化督导调研。2024年、2025年,我委先后组织调研组赴各地各单位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开展调研并现场指导应用情况,同时,组织专业工程师技术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技术培训、应用指导、疑难问题解答、数据质控通报等服务,切实保障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高效应用。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我委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安排专门技术服务团队,持续做好系统对接支撑,不断优化完善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功能,督促并配合各市(州)平台、省级医疗机构调整系统问题、补传数据,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数据上传质量,及时响应并解决互认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三、关于“提高上传结果的质量,实现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的建议

一是推动数据共享。每日调度全省各医疗机构数据互联对接质量,2025年2月26日,印发《关于做好与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对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针对互联对接问题,形成整改台账,进一步完善市(州)级信息化平台、优化院内信息化环境。二是持续督导调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时监测,发现明显偏离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每天调度并通报全省数据质量情况,对未上传数据和数据上传不完整的或上传完整性不通过的医疗机构,及时指导其完成上传数据质控。每周通报三甲医院互认数据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医疗机构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为高质量开展好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2024年,我委针对全省医务人员进行多次培训,内容涵盖有关互认政策、医保相关文件、互联对接质控标准等。今年4月初,对全省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了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重点环节及重点工作培训,确保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均能清楚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的有关政策和互认要求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强化分级调度与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尤其市(州)卫生健康局要发挥好做好督导和指导作用。把互认成效纳入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调动省级医院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提升互认质量。督促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等,结合临床诊疗工作实际,对本机构目前正在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和项目组套(检查检验包)进行全面梳理论证,对存在必要性不强或大部位套小部位等重复检查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项目,增加部分常用检验项目。指导各级各医疗机构严格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高质量开展好互认。三是进一步指导优化互认系统。指派技术人员对接各地,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渠道指导市(州)级平台优化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功能,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应用环境升级改造。强化对各市(州)及省级医疗机构与省级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对接数据质量的分析和反馈,督促各市(州)平台、省级医疗机构持续提升与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对接质量。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对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工作中的政策文件要求、数据质量、业务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持续组织多元化多形式全覆盖培训,让医院每一位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熟悉工作流程。推动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继续强化宣传并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五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我委将持续加强与省医保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争取更多细化政策支持。严格执行“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的要求,持续高效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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