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专业化规范化护工市场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专业化培训体系,培养壮大护工队伍”的建议
一是积极支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分级护理服务内涵、基础护理服务规范等要求,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况,规范提供基础护理服务。护工人员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二是我省高度重视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护理人才培养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鼓励院校根据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心理慰藉等产业发展新需求,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围绕社会服务产业链打造特色专业群;引导普通本科高校主动适应社会服务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家政学、心理学、护理学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全省29所高职院校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托育专业;全省15所本科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学、中医养生学、社会工作等专业;2024年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上支持养老托育类项目26个,其中支持立项7个省级社区教育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三是全省目前护理类专业的职业院校数量增加,在校生规模持续扩大。我省职业院校积极致力于培养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护理人员,贵阳市白云区职业技术学校、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等47所学校培养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8716人,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18所高职院校培养高职护理毕业生4308人。四是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24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24〕号),从五大维度—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强化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详细规划了13项重点任务,并配套提出了五项组织保障措施,以确保《实施意见》的有效实施,从而引领并推动全省养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加速贵州养老服务向高质量阶段的迈进。五是聚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基于对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调研需求,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培训活动。自2021年以来,共实施三期全省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覆盖全省9个市(州)养老护理员共3214名,其中获初级护理员职业技能证2605人、获中级护理员职业技能证543人,考核获证通过率97.9%,有效提高了机构服务水平,更加规范了人员从业资质。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地、各学校加强护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导院校根据产业发展新需求,设置相关专业,围绕社会服务产业链打造特色专业群,为壮大护工队伍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5年将全面建立全省养老机构设施中的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制度,同时将继续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计划再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500人。
二、关于“建立行业规范,提升护工的专业水平”的建议
一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等,规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统筹组织开展辖区内妇幼健康医疗护理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围绕“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与规范》《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等国家标准,以及《护理分级标准》《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家政服务员培训规范》《家政服务钟点服务质量规范》等行业标准。其中《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就医院陪护服务的人员及日常起居照料、医疗护理协助、饮食照料、卫生清理等提出了服务要求;《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对居家、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辅助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的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安全与急救、康复照护以及评价与改进作出了相关规定。三是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目前已批准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第9部分:家政服务员培训技术规范》《婴幼儿照护培训指南》《老年住院患者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正在立项研制的《医院护理员培训及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将从医院护理员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培训内容和服务内容、照护路径等明确相关技术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按照相关要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参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培训和管理制度,鼓励定期对医疗护理人员进行服务能力评估和服务质量监督,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明确医院护理员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培训内容和服务内容、照护路径等相关技术要求,切实推动《医院护理员培训及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落地。
三、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是强化市场监管,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明确资质准入,服务标准等关键环节,确保有法可依。对护工的服务质量进行多方位的评估和监督管理。二是持续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导,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巡查的机制体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整治市场乱象等情况,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多方面正面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用户对护工市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建立机制,保护用户的权益。积极开展护工的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护工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内部监管,逐步增加市场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民众的信任度。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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