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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04509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8-03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256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256号提案的答复

蒋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破解独生子女群体住院陪护难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让群众有‘医’靠”的建议

(一)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为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就医体验,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多元需求,我省的医疗机构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便捷陪护床服务与费用调整,我省多家医疗机构已全面推行扫码付费的家属陪护床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家属的使用。在陪护床的租用费用上,采取了弹性调整机制,根据患者住院时间的不同,合理设定费用标准,或实施优惠政策,以减轻长期住院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二是陪护床位管理制度与专业管理,制定了陪护床位管理制度,还积极探索引入专业陪护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陪护服务提供商,以提升陪护服务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三是探索医疗机构“无陪护病房”模式,《贵州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自理能力以及护理需求,科学合理地招聘专业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协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照料,如清洁、饮食、排泄等。同时,我省将积极优化陪护管理,探索“无陪护病房”模式,不断学习和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我们的医疗服务模式,旨在减少院内感染风险,优化医疗环境,提供24小时专业护理服务,由专职护理员替代家属或护工,不仅减轻了家属的负担,也节省了经济成本。通过这些措施,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人性化、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广大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就医体验。

(二)持续完善医疗护理制度。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草拟了《贵州省医院免陪照护服务病房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和委属(管)医疗机构意见建议,拟下步联合省有关部门印发文件。鼓励全省符合要求的医院积极申报免陪照护病房试点,我委拟择优确定省级和部分市(州)三级医院作为试点单位,逐步探索开展免陪照护试点工作,让群众有“医”靠。

二、关于“给予‘无陪护’财政支持,让医院有‘医’据”的建议

一是为切实帮助独生子女群体中的失独家庭成员、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成员解决住院无人照护的实际困难,我省出台了《贵州省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贵州省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政策规定,以上两项补贴保险由省计划生育协会具体实施,该两项补贴保险是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为失独父母和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父母在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给予一定补贴,减轻失独父母和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住院医疗护理负担。二是目前我省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和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父母住院护理补贴按照150 元/天进行补贴。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要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要求,2024 年 10 月26日,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我省率先在全国制发《关于新增修订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三、关于“充实‘无陪护’护理队伍,让病人有‘医’托”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护理人才培养质量,以满足“无陪护”试点医院及社会对护理人才的需求。一是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尤其是医学类职业院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区域需求,积极增设护理类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专业备案工作中,对护理类专业给予优先支持,目前,全省护理类专业的职业院校数量增加,在校生规模持续扩大。二是我省职业院校积极致力于培养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护理人员,贵阳市白云区职业技术学校、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等47 所学校培养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8716 人,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18 所高职院校培养高职护理毕业生4308 人,其中护理(老年方向)毕业生45人。

(二)高度重视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等开设护理等相关专业。2024年,先后支持贵州医科大学等3 所本科院校、10 所中职学校申报开设护理等医护类专业,加强相关人才培养供给。二是开展在职医护人员护理知识和技能继续教育。2024年,全省线上线下开展护理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50余项,参训29 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无陪护”病房有关工作。一是继续服务好我省失独家庭成员,做好政策保障。加强对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数据管理,确保各级保险信息互通,做到应保尽保、及时投保。二是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及“七个专项行动”“三年提升质量内涵行动”等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护理人才培养再上台阶。三是密切关注“无陪护”服务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变化,进一步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引导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定期对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院校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积极研究,针对患者病情轻重和护理级别需求,将免陪照护服务根据医院级别护理级别划分为三级九档,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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