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建筑消防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尤其是民营医院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商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现就提案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重点工作情况
针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要求,我们下大力狠抓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细化工作方案,压茬推进落实。2024年7 月,省应急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整治“未验先用”问题项目为抓手,全面启动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围绕医院、医养结合机构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24年12 月,印发《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的通知》(黔卫健函〔2024〕96 号),妥善解决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问题;2024年12 月,省应急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的通知》,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二)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集中整治。各地应急部门会同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分行业分系统开展摸底排查,形成问题项目清单,组织人员对排查数据开展核实比对分析,并录入“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数据库实时管理。对存在消防审验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以清单形式反馈至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求属地住建部门指导行业主管单位及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整改彻底,并同步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2025年3 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联合印发通知,加快推进全省卫健领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整改销号259个,整改率24%,力争9 月底前完成整改目标。
(三)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整治。2024年,为深刻吸取北京市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省消防总队联合省卫生健康委部署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消防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4 年9 月14日,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共建发展座谈会精神,邀请住房建设专家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培训指导住房保障、在建工程项目、抗震加固、“平急两用”项目、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地下管网维修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能力。
二、有关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全面排查隐患的建议。2025年1 月13日,我委印发《关于2025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省级每季度明确3 家委属单位作为组长单位,组 织本单位消防、基建、动力及特种设备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不少于4 人的检查小组,对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覆盖交叉排查,对部分委管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排查,同时各组随机抽查市、县两级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各1 家,对市、县两级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或暗访方式进行,市(州)比照省级做法对所属管理单位进行交叉排查,开展随机核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自查检查、专项检查,委安全生产集中办公机制随机抽查、委领导定点督促指导。今年以来,省级共组织开展交叉排查2 轮,委领导定点督促指导20余次,集中办公机制随机抽查8 次,省级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114 家(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场交办,跟踪督办。同时,省消防总队将民营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照相关标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二)关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建议。2024 年3 月29日,我委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监管事项清单的通 知》,进一步强化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各监管对象按清单内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025 年5 月12日,我委印发《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2025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2025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安委会主任,或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领导任“双主任”或“双组长”,细化完善内部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包市(州)88个县(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机制。
(三)关于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2025年1 月23日,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参加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 月14日,印发《关于加强重大事故灾害防范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要求,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印发2025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通知,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踊跃参与相关活动。利用媒体平台持续转发消防安全须知和消防安全指南等,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电梯间以及所有动火作业区域醒目部位广泛张贴《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使用,要求全系统将标准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常态学习,持续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拟于6 月16日,协同省应急厅开展“6 · 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联系省消防救援总队,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贵州分课堂”同步模式,谋划2025年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相关工作,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培训,并在开放消防救援站的基础上,利用省和市州消防训练基地对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实操演练,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关于全面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化建设的建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WS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省消安委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部署,2023 年5 月24日,2024 年10 月8日,我委先后印发《关于巩固提升全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智慧消防”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和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通知》,持续巩固全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民营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分解表、消防安全重点任务清单,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 推进。
(二)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对年初以来交叉排查和省级督促指导发现的问题整改进行调度,落实闭环管理,适时开展定向督促指导和“回头看”。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做好汛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防控。按照前期工作部署,推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排查整治,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问题。同时,消防救援总队将督促指导各地消防部门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将辖区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库,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对于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民营医疗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管理能力提升。拟于7 月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积极联系省消防救援总队,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贵州分课堂”同步模式,谋划2025 年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相关工作。
(四)统筹抓好检查督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充分考虑为基层减负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刚性要求和规定动作,建立公安、消防、应急、住建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采取“四不两直”“多通报、多发督促函”等工作方式,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挂牌督办。
民营医院消防安全事关患者、医护群体的生命底线。我们将 以“零容忍”态度压实监管责任,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和严格执法,筑牢安全防线。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后续进展将及时通报,敬请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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