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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73065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7-22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的答复

鄢晓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大力提升群众就医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建议

一是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 施意见》,要求全省不断优化配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二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运行计划的重要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全省所有应建设医共体的80个县(市、区)已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其中35个县纳入国家级试点;全省共建设医共体143 个,覆盖乡镇卫生 院114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8个。三是2023年8月13日,我 委印发《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一共十五条便民利民措施,从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妇幼健康服务、中医药服务等方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和满意度。

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是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和补录的通知》持续加强对县(市、区)督促指导,加 快推进人员招录和考试考察工作。二是依托省内高等医学院校,着力为基层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学人才,全面助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2023 年,圆满完成119 名临床定向医学生招录任 务,全省已累计培养5674名定向医学生,平均每个乡镇4.14 人, 培养数位居全国前列;同时强化定向医学生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国家定向医学生能力提升工程试点,线上线下培训1300 余人。今年,还将新招录临床定向医学生192名。三是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起,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支持力度,提高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合理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

三、关于“优化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的建议

一是启动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在距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一定距离的常住人口聚集地区,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科室设置、设备配置等提升机构服务能力。截至2024 年我省已投入7.5 亿元,在2022—2024 年分三批建设1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二是支持我省脱贫地区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有效接续乡村振兴,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每年补助7000余万元对66个脱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能力提升补助,用于机构开展特色科室建设、配备设施设备、举办人员培训等。三是2019 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要求调整为品种70%和金额60%,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2023年,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方便就医购药措施的通知》明确促进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处方有效流动。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建立乡镇卫生院不计入基本药物配备品种、销售金额占比药品采购、使用登记备案制度,上级医疗机构流动的处方和派驻乡镇卫生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其使用的药品纳入登记备案范围,进一步优化用药权限管理。四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资源共享机制。依托牵头医院,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统一调配使用床位、号源和设备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五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改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创造条件对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依托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 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 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 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全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及“七个专项行动”要求,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提升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2024年6月2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程颖;联系电话:0851—868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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