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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7303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7-22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0号建议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0号建议的答复

余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出生缺陷防控干预,提升人口素质,关注妇幼身心健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围产期心理问题,严重危害孕产妇、胎儿和儿童健康。我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围产期心理健康干预服务。一是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在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关注产妇心理健康,在产后访视时关注产后抑郁等心理问题。二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积极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产后保健科,提供产后心理咨询与指导。三是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将产后抑郁症纳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将 患有产后抑郁症的孕产妇作为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四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及时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 理,评估产妇是否有产后抑郁的症状,发现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在出生缺陷防控领域,把心理干预纳入出生缺陷防控”的建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认真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防治能力,不断深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2024年4月,我委印发《贵州省落实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五个方面17条重点任务,其中,在深化防治服务中明确:要强化出生缺陷风险因素防控,促进育龄妇女科学备孕,在孕前、孕期注重合理营养和心理健康,强化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促进孕前、围孕和孕产期保健连续服务。

(二)关于“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贯穿于孕前、孕期、产后”的建议。一是我省积极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不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备孕。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进 一步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妇幼健康促进及健康知识普及专项工作。民政部门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宣传栏、视频、免费赠阅等方式,向婚育人群开展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优生优育等针对性宣传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落实《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开展包括精神心理疾病在内的相关检查并提供医学意见。2019年起,我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评估和发现影响优生的相关因素并提供咨询指导,减少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指导群众科学备孕。二是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和产后访视服务,推进围产期心理健康干预。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在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关注产妇心理健康,在产后访视时关注产后抑郁等心理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将围产期抑郁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产褥期健康管理中开展产后抑郁评估,对有产后抑郁倾向的产妇,及时进行指导、转诊和治疗。

(三)关于“在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强化心理干预服务”的建议。2021年我委会同省计生协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的通知》,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通过开展师资培训、规范阵地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提供服务咨询等活动,不断提高我省优生优育服务水平。2022年印发《贵州省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功能和服务定位,包括聘请专业人士开展心理健康、产后抑郁、家庭关系等咨询、指导、干预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您的建议对我省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在实施出生缺陷防控中落实围产期心理健康干预工作。一是指导婚姻登记部门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讲,提升结婚新人家庭责任感。指导各级医疗机构面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依托孕妇学校、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广泛开展孕产期心理健康干预科普宣教,不断提高孕产妇和家属对孕产期心理问题的防治意识和识别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交流平台,开展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着力提升孕产妇自我情绪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落实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健康管理和产后随访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对围产期心理干预的重视程度和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妇女心理保健特色专科,推进孕产期心理门诊建设。三是全面加强县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业化服务 水平,满足孕产妇围产期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2024年6月12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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