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贵州山银花药食同源申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推进贵州山银花药食同源申报工作”的建议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2023年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日友好医院、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北京联合大学等单位专家组赴我省开展列入食药物质目录情况实地考察调研。调研期间,国家卫生健康 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研组听取绥阳县委、县政府关于山银花 发展及列入食药物质目录申报的情况汇报。我委积极支持帮助绥阳县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并且组织专家对山银花申报食品安 全地方标准立项开展论证工作。
申报药食同源工作需由地方自行准备材料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我委将组织省疾控中心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帮扶,指导地方完善申报资料。待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将山银花列入食药物质目录后,我委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精准支持我省绥阳、兴义等山银花主产区,加大对山银花生产经营企业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政策、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山银花项目早日落地;推动企业深入开发以山银花为原料有贵州特色的食品,打造有一定知名度的山银花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助力我省山银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将山银花的病毒性检测检验、营养成分分析纳入省科技厅的有关科研项目,予以专项经费支持”的建议
省科技厅先后支持绥阳县吉帮昌盛金银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绥阳县小关金银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贵州银花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等相关企业和高校实施“山银花规范化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山银花产高值加工技术推广与应用示范”“小关山银花育苗生产基地建设”“贵州金银花(山银花)产业情况调查”“贵州山银花、金银花的品质对比研究”“遵义绥阳产山银花化学成分及其提取物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研究”等科研项目,立项经费47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从指纹图谱、药效及营养成分分析、病毒性检测检验等安全性方面对贵州山银花(黄褐毛忍冬、灰毡毛忍冬)和金银花(忍冬)系统地开展品质对比研究,获得贵州山银花品质相关的科学数据,从多角度阐明山银花与金银花、山银花不同品种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性,通过科学数据明确贵州山银花的品质情况,为贵州省30余个县(区)45万余亩山银花和金银花的合理应用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对贵州山银花和金银花的产业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围绕食药材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要科研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和平台建设新增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加强交叉融合型科技人才培养,增强科技人才跨领域、跨学科交叉合作能力和创新链组合能力。
三、关于“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牵头,开展山银花的有关科研工作”的建议
2024年立项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建设“贵州省特色食药材高效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通过人才团队建设,将“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开展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山银花的高效综合开发利用,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加快产品开发步伐、促进成果转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同时加强对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技术需求调研,加大省外先进成果引进、吸收、转化,探索新的科研方式。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持续通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支持我省山银花产业链相关企业做大做强。
2024年6月12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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