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城市医疗资源整合助推贵州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合理权责分配”的建议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二)2021年6月印发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规范管理的通知》(黔卫健发〔2021〕11号),界定了医联体的概念和范围,对不符合医联体概念的形式进行区分。明确了城市医疗集团要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布局,规范合理设置,在设区的市级城市,组建由市级公立综合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综合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市、区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城市医疗集团。提出了城市医疗集团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 康需求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单元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三)印发《贵州省医疗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黔卫健函〔2021〕206号),研究制定了城市医疗集团绩效评估指标,拟探索以绩效评估为导向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四)为了深入实施我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七个专项行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立健全全省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推动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二、关于“明确分工职责,合理定位规划”的建议
(一)国家对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的顶层设计中,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医院功能定位。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对医联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提出明确要求。
(二)我委紧紧围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制度框架,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区域分开、城乡分开、上下分开、急慢分开”为重点路径,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4 年6月,全省共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7 个、县域医共体141个。
(三)2023年1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牵头医院、成员单位功能定位。2023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名单》,全国81个试点城市,我省贵阳市和遵义市作为试点城市,要求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内部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构成,在外部由 若干协作单位共同提供医疗服务;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负责为网 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负责接收 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成员 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牵头医院下转患者的接续性医疗服务,其中专科特色较强的二级及 以上医院,也应当提供相关专科的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比如你委在情况分析中提到的贵阳市,2023年贵阳市医改领导小组下发了《贵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将贵阳市主城区(云岩、南明、观山湖、花溪、乌当)划分为2个网格,由市一医、市二医分别牵头组建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 委员会,2个集团成立了理事会,制定医疗集团理事会章程,牵头医院启动了职能管理中心建设,推动集团一体化管理,集团内“一院一策”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专科共建内容,以专科共建为切入点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
三、关于“探索考核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建议
(一)通过开展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下转患者人次数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引导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要求,“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同时明确医疗联合体分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形式。2023年12月,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 年度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与DRG/DIP等支付方式改革有效衔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同时,赴遵义市、黔南州、黔东南州等地调研指导,组织各地医保部门专题研讨,委托国家级专家开展区域总额预算、门诊支付改革等相关课题研究,多角度探索研究DRG/DIP付费改革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政策。以上工作,为探索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在内的医疗联合体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评判标准中从责权协同、资源协同、义务协同、机制协同4个评判维度15条评判标准,对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双向转诊、薪酬制度、资源共享等进行了明确。
四、关于“发挥多元主体力量,重基础培育”的建议
(一)《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中指出医联体建设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城市医疗联合体。
(二)高度重视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大力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力为基层培养全科医学人才。2023 年,助理全科新增培训500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09 人,完成国家下达的培训计划。同时,坚持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为抓手,定向为乡镇等基层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学人才。全年完成119名临床定向医学生招录任务,全省已累计培养5674名中西医定向医学生,平均每个乡镇4.14人,培养数位居全国前列;强化定向医学生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国家定向医学生能力提升工程试点,线上线下培训1300余人。另一方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激励政策,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8〕21号),在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上明确提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在财政全额工资保障基础上,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务收支结余部分(包括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等)提取不低于50%纳入奖励性绩效分配。内部绩效按不低于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的10%核定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首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结余纳入奖励性绩效分配。近年来,我省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技术人员提能培训,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年投入2700余万元,遴选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400人到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为期120天的临床实训;遴选1800余名骨干乡村医生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助理全科培训基地进行为期30天的深度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实用技能为重点,开展惠及全省在岗村医,并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轮训,每年培训7万余人次。
(三)我委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6号),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医生特别是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措施。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在绩效工资分配中适当倾斜,根据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同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自主确定分配办法,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五、关于“强基层医疗业务整合,重医疗市场导向和体系管控”建议
《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于基层提出,以县域医疗次中心为枢纽,夯实乡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在与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一定距离的常住人口聚集地区,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加快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重点从完善科室设置、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配置医疗设备等方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县域片区医疗救治、急诊急救、人才培训、技术指导、公共卫生示范中心,充分发挥其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创建一批社区医院。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推动考核结果共享运用。以健康乡村建设为抓手,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升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提高乡 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2023年12月,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 年度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与DRG/DIP等支付方式改革有效衔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同时,赴遵义市、黔南州、黔东南州等地调研指导,组织各地医保部门专题研讨,委托国家级专家开展区域总额预算、门诊支付改革等相关课题研究,多角度探索研究DRG/DIP付费改革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以医联体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机构间分工协作,强化政策保障和制度评估,提升医疗服务的连续性,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24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朝坤;联系电话:0851—868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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