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基层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制定省级平台问题反馈解决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是2018 年统筹建设了覆盖全省乡村两级的“贵州省村卫生室综合信息系统”。并以“贵州省村卫生室综合信息系统”为省级核心应用平台,通过“省建”+“自建”融合应用的模式,实现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诊疗服务信息化的全覆盖。二是2021年,我省已实现自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地区以县为单位,按照数据采集规范,将本地区数据上传至省级,自建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地区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的自动汇集和动态更新,有效推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数据融合共享。三是推进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2023年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省级部门是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的 管理和使用主体,统一开展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储备申报、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组织验收、绩效管理和安全管理。
二、关于“省级做好数据共享平台顶层设计和规划”的建议
一是在数据共享层面,省医保局已按照《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要求开展数据共享,通过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用于跨部门协作,省医保局支持与卫健部门“总对总”数据共享,实现双方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解决数据“孤岛”及重复录入问题。二是在网络融合方面,医保专网由国家医保局自上而下统一规划,在建设之初已按要求与政务网互联互通,卫生专网可通过 政务网与医保专网对接,实现业务协同融合。
三、关于“加大对县级医疗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帮助基层解决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的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财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的原则,全力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2021—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支出1755.95亿元,其中2021年540.1亿元,2022年583.59亿元,2023年632.26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达9.66%、9.97%、10.19%,全省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力度逐年加大,资金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我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县级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平。2021—2023年,下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3.83亿元,支持各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于包含信息化建设在内的智慧医院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培训,有效增加基层优质医疗资源,不断提升各地医疗服务能力。专项债发行以来,截至2023年底,全省发行专项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项目311 个,投入金额240.04 亿元,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247个、占比79.42%,投入金额161.94 亿元、占比67.46%,大力支持各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基本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强化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效率和工作质量。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按规定落实相关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不断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健康水平。
2024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兴明,联系电话:868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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