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仕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区级医院建设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区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合理布局”的建议
2022年10月,按照《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设区的地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有关要求,遵义市综合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进一步调整网格布局,组建3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由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与红花岗区3家区级医 疗机构、6家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第一城市医疗集团;由贵州航天医院牵头,与汇川区2家区级医疗机构和14家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建第二城市医疗集团;由遵义市传染病医院牵头,与新蒲新区1家区级医疗机构和1家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建第三城市医疗集团。2023年底,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作为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桃溪院区,由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管理,与凤凰院区融合发展,带动提升红花岗区医疗服务水平,助力第一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同时,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牵头医院信息系统逐步向区、乡镇级医疗机构延伸。目前,第一城市医疗集团为集团医疗机构开通了包含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一张网、消毒供应中心的“医技直通车”。第二城市医疗集团进一步拓展建立了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高危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一体化建设,已完成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远程心电中心建设。
二、关于“强化财政的稳定投入”的建议
根据我省医疗卫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体制机制。对于公立医院,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策性亏损、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等支出。制定印发《贵州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划分改革方案》,将四个方面15项事项纳入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范围,明确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为健康贵州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的原则,强化财政稳定投入,全力支持我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2020—2023年,公立医院六项投入(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策性亏损、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直接投入218.78 亿元。分年度来看:2020 年68.68亿元(支持疫情防控投入较大),2021年38.08亿元,2022年50.08 亿元,2023 年61.94 亿元。2023 年财政投入较2021 年增加23.86亿元,年均增加11.93亿元、增幅10.04%,逐年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同时,为强化地方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出责任,已将“卫生领域资金执行率”申请纳入2024年度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
三、关于“争取专项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
一是发行专项债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20—2023 年,全省发行专项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项目311 个,投入金额240.04 亿元,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247个、占比79.42%,投入金额161.94 亿元、占比67.46%,大力支持各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二是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100.23亿元,支持各地医疗卫生机构用于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医疗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等。三是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关于加快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22〕30号)规定,利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医疗设备更新改造。全省获批项目162 个,批准贷款金额79.63亿元。四是按照《2023年全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2022—2025年)》有关要求,组织各市(州)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以来,全省共立项540个省级临床 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其中区级医院立项24个。
下一步,我委将围绕全省范围谋划159 个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其中市县级146个,改造总面积244万平方米、总投资55.26亿元。积极争取有关建设资金,通过不断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改善群众的就医环境。
2024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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