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祖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遵义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 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托育宣传,增强公信力”的建议
为帮助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参与托育、支持托育,为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我省持续加强托育服务宣传工作。一是宣传引导。2023年开展“普惠托育共同行动”宣传活动,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发放托育体验券等形式,宣传科学托育服务理念和育儿知识。2023年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健康贵州”公众号共推送托育相关信息22 条,在央广网、人民网、动静贵州等主流媒体推送信息8条,贵州卫视《贵州卫生健康》栏目播放专题片3个。二是示范引领。启动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评选2023年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25家。铜仁市妇幼保健院、遵义仁怀市人民医院、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获得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称号。三是协同宣传。经商省民政厅、团省委,将以“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为主题,通过团属新媒体平台等宣传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等,并与民政部门联动宣传。另外,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业务范围为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卫生健康政策法规、行业文化、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目前按照职责职能协同开展托育宣传工作。
二、关于“建体系,完善托育服务支撑”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省、市三级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一是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国家先后印发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 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 发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我省也相继印发了《贵州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托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对托育机构设立、机构职责、机构规范、综合评价、综合监管等内容,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强我省托育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遵义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对2023年至2025年全市托育服务发展作了规划。二是明确民办托育机构定价要求。我委等10部门印发了《贵州省托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由市、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制定。”2024年,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将普惠托育收费标准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发展改革部门,以本地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础,出台本地区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三是开展星级评定。遵义市对辖区内所有托育机构(包含幼儿园托班)进行星级评定,对不同星级托育机构按照不同等级发放省级托育服务专项补贴。四是开展质量评估。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明确评估时按“A级(优秀)”“B级(合格)”“C级(不合格)”“D级(需要重大改进)”进行评估。《贵州省托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第二十二条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婴幼儿家长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反馈婴幼儿的健康、生活状况,普及先进的育儿理念、方法,指导家长解决相关问题。”五是加强协同监管。2023年,遵义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遵义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所有托育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并实现全覆盖,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托育机构坚决取缔。
三、关于“提能力,强化人才保障”的建议
国家、省、市三级聚焦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积极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托育人员培养。2022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养老托育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老年护理、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或课程。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养老托育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将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称评聘体系和标准。每年培养培训婴幼儿照护、养老护理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0000名。”2023年,我省家政服务员培训8040人次,育婴员培训3499人次,托育员培训7085人次。2024年截至4月,全省累计完成家政服务员培训1659 人次,育婴员培训1135 人次,托育员培训1683人次。自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以来,我省共计9.5万人获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二是加强院校专业人才培养。2020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增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截至目前,我省已有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共计2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2023 年实际招生人数4689 人。同时,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等共计69所中职学校(含高职中专部)开设了婴幼儿托育、母婴照护等专业,每年招生900 人左右。三是探索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做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总体规划,确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其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分批次开展培训工作。”经过我省积极争取,贵阳市作为全国14个试点城市之一,委托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作为培训机构,开展了全国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应用工作并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共组织贵阳市备案托育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323 人,开展以“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心肺复苏术、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气道异物梗阻、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创伤救护知识、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等内容为主的专项培训,共225名从业人员开展理论测试,148人获得培训合格 证书。
四、关于“抓落实,确保政策到位”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省、市三级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推动遵义市托育服务发展。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和示范项目建设。2022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积极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针对托育机构出台了房租减免措施、税费减免措施、社会保险支持措施、金融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开展贵州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每年下达省级资金用于支持普惠托育服务。遵义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遵义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制定的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政策清单,以及《遵义市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目前,中央和省级托育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97.25%,各县(市、区)积极协调供电、供水、物业等部门落实了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
五、关于“政府主导,多方协调,托幼一体,服务家庭”的建议
为推动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省、市积极构建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我省积极探索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富余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2022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幼儿园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另外,《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与《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定位不同,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与幼儿园要求存在差异。基于此,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我省鼓励有条件、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在满足辖区内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开展相应的托育试点。二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2020年,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强早期指导。加强对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鼓励医院、高校、学会、专家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培训、讲座。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服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科学育儿早期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基本原则,我省编制了《贵州省婴幼儿科学养育知识手册》 《贵州省婴幼儿科学养育知识明白卡》《婴幼儿养育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清单》,为家庭婴幼儿养育提供养育指导。三是积极探索服务模式。
2023年,我省印发《关于探索“1+N”婴幼儿照护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1+N”协会协同模式等8个主要探索模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2024年2月,遵义市依托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了“遵义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组建了专家指导组,将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全市推进“医育结合”,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研究批复了由红花岗区小花吉宝托育中心、仁怀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汇川区多乐小熊托幼中心、习水县亲亲宝贝托幼中心4家托育机构发起成立遵义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的申请,大力支持遵义市托育机构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实现托育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不断促进托育服务健康 发展。
2024年6月2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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