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礼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级中医医院三级医院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作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的建议
2023年,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黔中医药领发〔2023〕2号)明确指出,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医科全覆盖,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全覆盖。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65%以上。近年来,持续推动县级中医医院等级建设和创建工作。截止2023年底,已经开展了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仁怀市中医医院的三级乙等评审;对铜仁市碧江区中医医院、金沙县中医院、福泉市中医医院、播州区中医院、绥阳县中医医院、瓮安县中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思南县民族中医院、湄潭县中西结合医院、习水县中医医院、盘州市中医医院进行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目前全省县级中医医院有2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含民族中医院),10家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启动县级中医医院三级创建申报工作,拟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等级评审。
二、关于“市(州)、县级党委政府要把三级中医院建设作为重要民生、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给予建设保障”的建议
2022年,印发《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指出,做强龙头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建设,建成一批优质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省级中医类医院,加强市(州)中医类医院建设,加快县(市、区)中医类医院建设,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立以省级中医类医院为龙头,市(州)级中医类医院为骨干,县级中医类医院为重点,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馆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为重要补充,覆盖全省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及融预防保健、应急救治、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文件,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三级中医医院创建,如遵义市把县级中医医院的等级创建纳入遵义市卫健局的工作要点,务川县把县级中医医院的等级创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黔南州把瓮安县、罗甸县、惠水县中医医院的等级创建纳入《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又如安顺市市委、市政府明确在2025年创建一所三级中医医院,黔东南州把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作为发展方式的转变等。
三、关于“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的现
状分类施策、分步推进三级医院建设”的建议截至2023年底,全省72个县(市)中,已有公立中医院60个,其中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家,三级中医医院10家,建成待投用2个(雷山县、丹寨县)、在建7个(紫云县、沿河县、麻江县、镇远县、兴仁市、晴隆县、兴义市)、拟依托其他医疗机构建设3个(修文县、施秉县、都匀市)。16个市辖区中,已有公立中医院10个:在建3个(白云区、乌当区、万山区)、拟依托其他医疗机构建设3个(云岩区、观山湖区、碧江区)。根据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采取分步推进。一是发展规模、人才结构达到评审申报标准的县级中医医院,鼓励申报三级中医医院;二是处于发展中的县级中医医院督促当地县(市)委、县(市)政府给予支持帮助,以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建成未投入使用的县级中医医院,督促当地县(市)委、县(市)政府,尽快寻找原因,补齐短板,尽早开诊;四是还未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的县(市),督促当地县(市)委、县(市)政府争取项目支持,推动建成开诊,以实现贵州省县级中医医院全覆盖。2024年2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辖区内符合申报三级中医医院的县级中医医院条件的积极申报。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县级中医医院完成申报,拟在第四季度对申报医院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三级中医医院进行管理。
四、关于“鼓励全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工作专项对口帮扶”的建议
根据《“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的县级中医医院得到省内外的三级中医医院的对口帮扶。目前省内外23家三级中医医院与我省46家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4家县级中医医院主动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对接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充分鼓励申请创建三级的中医医院把走出去学习和请进来指导相结合,充分了解和掌握各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的发展成功经验。2023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结对指导盘州市中医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结对指导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遵义市中医院结对指导习水县中医医院后均成功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目前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均得到省内或省外的三级甲等或三级中医医院的业务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相关工作措施,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持续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2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吕兴政;联系电话:0851—8682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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