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贵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置合理的从业人员”的建议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中药材产业发展等。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等培训基地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提升培训,加大中医药人才培训培养力度,持续增加中医药人才储备,进一步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基础,确保基层中医院有人可用。
二、关于“增加学习与培训的机会”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着力提高基层中医药诊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制定一系列推进中医馆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的管理工作;推进县级中医院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对标国家中医馆标准对各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了认真指导工作;加强乡镇中医馆服务提质扩能,根据自身中医馆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诊疗设施设备,努力提升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中医馆技术人员的培训,2024年贵州省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322人。二是利用贵州省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每年开展至少一期培训班,对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和全覆盖乡村医师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三是各市(州)中医院培训基地举办西学中培训,开展西医学习中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四是省中医药局编制印发《中医适宜技术系列读本灸法篇》《中医适宜技术系列读本推拿篇》《中医适宜技术系列读本针灸篇》。五是采取基层中医馆技术人员到县中医医院进行跟班学习的方式,促进基层中医馆技术人员诊疗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关于“倾斜待遇与成长的空间”的建议
一是《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55号)明确:由原来的省市、县乡两级评价标准,调整为省级、市(州)级、县级、乡镇级四个级别评价标准,分级评价、分级使用;将目前正在执行的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9选2”、学术成果“5选1”统一修改为在11项“菜单式”业绩中,省级选取4项,市级、县级分别选取3项,乡镇级选取2项代表作参加评审。二是根据《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和核定省内合格人员的实施方案(试行)》,从2012年起,对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考生划定省内合格线,在聘用时与国家级合格人员同等待遇。三是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规定,2013年起,我省组织开展了卫生系列基层副高职称申报认定工作。四是根据《关于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2〕103号),针对贵州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评审类型为“定向国家重点帮扶县使用”,评价对象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资格在该县有效。
四、关于“加强中医全科医生的培养”的建议
一是规范中医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将中医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每年按国家指标招收,2022—2024贵州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285人,2023年全省全科医师转岗临床实践73人。在教学与科研过程中,注重指导学生提高社会医疗综合服务的实践能力,真正为基层培养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兼具的中医全科应用型人才,助力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二是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中央财政资金57.96万元支持2024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在年内完成125名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工作。三是继续开展中医确有专长师承考核工作。针对基层医疗工作的特点,开展名老中医“传、帮、带”,培养真正姓“中”的中医全科医师。
五、关于“增加有效投入”的建议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32号),提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全省范围内共有1660家基层中医馆,2021—2024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中央财政资金4220万元支持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174个,建设项目主要用人才培育、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设备,中医文化宣传等。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设置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设备配置和中医药技术服务拓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2024年6月2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吕兴政;联系电话:0851—8682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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