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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97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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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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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69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69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合理膳食加快建设“营养贵州”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营养阵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的建议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我委制定印发《2023年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把营养健康食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等工作纳入健康贵州合理膳食行动考核。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贵州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的通知》,制定2023—2025年建设任务,在全省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到2025年,三级医院营养健康食堂覆盖率达65%,二级医院营养健康食堂覆盖率达55%。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的通知》,推动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要求每年辖区内至少20%的健康学校达到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标准。四是强化培训指导。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进行遴选评估,确保全省9个市(州)均有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目前遴选出的13家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已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国家培训管理机构备案。我省食品安全和营养工作连续2年获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书面表扬。

省教育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我省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公共卫生课程中设置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相关专业课程。有条件的高校也在探索增加营养学相关课程,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学相关知识与能力。我委和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营养人才培养,协调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落实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等开展营养相关知识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夯实基础阵地建设,大力推进营养管理工作,敢于创新、敢于突破,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同时,将继续推进高校建强大健康相关优势特色专业,在两年间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积极承接高校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溢出,打造“城校共生”发展模式。

二、关于“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育专业人才,提升专业能力”的建议

一是根据《关于切实推进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16号)要求,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于2020—2022年开展贵州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营养科专业人才培训两期,培训并考核合格1700余人,培训合格人员具备建设临床营养科服务能力。2023年,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每月1—7日开展临床营养专业能力及技术月度培训会,由质控中心委员授课并完成培训考核。截至2024年4月,临床营养专业能力及技术培训已开展7期,培训考核合格658人,按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全省营养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二是贵州中医药大学联合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于2020年调整食品卫生与应用专业培养定位,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临床营养为核心板块,本科阶段培养“懂临床,精营养”的临床营养技师,硕士阶段培养“懂临床,精营养”的临床营养医师开展课程,2025年将迎来第一批80名毕业生。三是省临床质控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临床营养专业人才规范化培训体系建设,继续与高校合作,参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验,制定临床营养医师(技师)及转岗营养医师、营养技师及营养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继续细化规培带教老师认定、轮转科室安排、出科考试及毕业技能考试方面工作任务和措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6号)文件要求,细化营养医师、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执业要求及执业范围,纳入年度计划开展资质审核及认定工作。

省教育厅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产教融合,有力服务社会大健康产业发展,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积极推进我省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2022年我省获首批国家现代产业学院一项(贵州医科大学健康医药现代产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我厅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探索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如贵州财经大学现代康旅产业学院,以产业对口优质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建设“一院三中心”,创建融合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创业就业、社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产业人才培养载体,构建产教深度融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新文科、新医科和新工科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能推广、见实效的示范性人才培养体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全省营养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提升专业能力。在营养人才梯队建设上,为服务产业,加大校内教师转型力度,完善“双师双能型”专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鼓励高校主动对接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不断充实师资内涵,使教师、工程师、企业培训师集为一体,从而形成一个完整链条,助推实现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功能。

三、关于“搭建营养科普平台,推进全民科普”的建议

我委对“合理膳食、营养贵州”开展多平台、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央媒、省媒联动协调,围绕我省“全民营养周”、营养知识宣传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通过“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宣传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由点及面覆盖普通人群,共同建立营养科普宣传体系。通过打造墙报类刊物内容,充分发挥全省健康科普资源,制作营养健康大讲堂专题节目,进养老院、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超市、进餐厅等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宣传活动数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多层面出发,联动各级医疗机构、学校、企业、媒体等,鼓励营养健康相关企业融入到全民科普的工作中,做好营养健康素养评价工作,持续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水平。

四、关于“大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的建议

(一)科研立项助力食品基础科学研究。近年来,省科技厅围绕特色食物、药食同源动植物等方面的科技需求,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承担科技项目,立项支持实施“传统酸汤-蓝莓复合发酵健康产品的研究与示范”“唑虫酰胺在叶菜类蔬菜上的残留分析、消解残留、膳食风险和加工因子研究”“药食同源天麻固体饮料研发”“高膳食纤维菌类冷饮开发研究及质量评价”等项目。通过2024年度支撑计划,立项支持实施“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与创新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通过项目研究,构建基于区块链和快检技术的安全溯源体系,基于云计算的健康管理中心,基于AI的产学研链条服务,形成“用户需求—平台整合—食品研发—食品生产—营养推荐”的特色产业链条,促进生产、消费、健康、营养协调发展,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带动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助推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升级,推动贵州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稳步提升。人才团队建设方面。通过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培养“贵州省生态特色食品营养与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贵州省高原特色蔬菜绿色生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团队建设,围绕食品营养健康、绿色生产等方面的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攻关,提升食品质量、营养健康及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合理膳食行动,加快提升食品营养与健康科技创新能力。

(二)因地制宜、绿色开发。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印发《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绿色食品506个、名特优新农产品7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54个。近年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省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部署天麻、黄精、薏苡仁等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质的开发和利用,聚焦中药材的食物属性,开发药膳、养生保健产品等,提高产品附加值。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成立了中药材产业发展专家组及天麻、薏苡仁、黄精等“药食同源”物质专家组,指导推进产业发展、强化技术培训,2022年以来,共安排资金1100万元,支持天麻、黄精等“药食同源”发展;支持贵州双壶堂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获得“食药材全产业链项目”农业现代化基金75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不断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践行“大食物观”,进一步适配人民群众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农产品消费需求。同时,持续推进天麻、黄精、薏苡仁等“药食同源”物质业态发展,推进大方县与贵州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共建天麻工程研究中心,开展大方天麻品质成因分析,总结品质特征,推动国药同济堂研发天麻系列产品、同德药业研发黄精系列产品。

(三)加强监管维护市场,规范营养健康食品管理。2023年1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批准铁皮石斛、天麻、灵芝等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截至目前,我省天麻、铁皮石斛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一,灵芝是全国主产区之一,形成以大方、德江为主的“贵天麻”核心产区,以锦屏、荔波为主的贵石斛”核心产区。让初级农产品由“初”转“精”,由食品制造二产带动种植一产,助力康养服务三产,一、二、三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有贵州特色食药物质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省市场监管局以我省特产的食药物质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和特医食品,不断推陈出新,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截至目前,贵州现有获证且在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4家,准予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110种,特膳食品生产企业4家,在申请特医食品生产企业1家,覆盖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口服液、片剂、酒剂等剂型。同时,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利用事前许可、事中检查和事后抽检等监管手段,全面系统开展体系检查,巩固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推进智慧监管,强化全程追溯,加强食品监督抽检。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人民群众对营养、健康、养生食品的需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精准支持我省食药物质主产区,聚焦“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培育企业数量,壮大产业体量,帮扶指导企业深入开发以铁皮石斛、天麻、灵芝、刺梨、薏苡仁、太子参为原料的各类食品、特殊食品,填补我省特医食品产业空白,加大食药产品生产供给,不断推陈出新,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奋力推动有贵州特色的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让我省独特优势物产“黔货出山”,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

(四)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支持营养健康、合理膳食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自2021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二项“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卫生咨询、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及第三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医疗大数据应用”等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从事营养健康产业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可自认定当年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从事营养健康产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四是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五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营养健康产业企业,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事营养健康产业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无需审批及备案。

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除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全部集中在中央,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不折不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从事营养健康产业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2024年6月12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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