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永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地方标准促进我省道地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推动我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方面地方标准的制定”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地方没有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地方标准的权限。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8号令)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有权组织起草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
我委负责牵头制定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已制定《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成立贵州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建立专家库,现有专家108名,共制定修订标准76项,废止21项,现行有效55项,有力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助推我省地方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我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推动我省道地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打造有一定知名度的我省道地中药材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道地中药材基础研究投入”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贵州省“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将标准化生产纳入重点内容,委托贵州中药材产业协会制定“贵天麻”仿野生栽培技术等团体标准5个,组织专家制定并申报天麻、淫羊藿等道地药材国际标准6个,成立省级中药材专家组,定期制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采取集中培训、实地指导和技术实操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2023年,实施“揭榜挂帅”行动,发布技术榜单5个,建立省级示范点33个、面积7500亩。建设市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9个,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禁止超标准或者违法使用农药、化肥,严格农药、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围绕天麻、石斛、太子参等重点单品,开展重金属检测、33种农药残留检测620批次。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聚焦道地药材,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以“道地、绿色、生态”为核心目标,研究制定天麻、淫羊藿等道地药材良种繁育、生态化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等技术标准、药材质量标准。同时,分区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推广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绿色防控技术,积极推广林-药、粮-药、果-药等高效种植模式。并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支持按照GAP规范管理,提升种植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积极推进农技人员“揭榜挂帅”,加强生产环节技术指导服务,深入生产一线领办创办示范点,带动基地单产提升和品质提高,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
三、关于“逐步推动道地中药材全流程可追溯性”的建议
我委与省农业农村厅支持省中医药管理局建设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已上线运行,基本实现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产品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不断完善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建设,逐步推进道地中药材全流程可追溯性。
四、关于“倡导道地中药材优质优价,优先优质”的建议
2022年,省医保局会同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医保函〔2022〕22号),明确要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及程序,将符合临床要求、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省级标准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逐步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实行动态调整。在2021年和2023年,省医保局按照权限对《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目录》进行增补,累计增补538个中药饮片进入目录,进一步拓宽中药饮片的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包括我省赤水市道地的金钗石斛等。自2023年以来,省医保局将符合国家标准及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备案或跨省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截至目前,共有八个批次18839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中药配方颗粒的医保覆盖范围不断增强。通过政策的倾斜,近几年纳入我省医保支付的中药饮片数、中药配方颗粒数不断增多,有效促进我省中药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在职责范围内不断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2024年6月12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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