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治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卫生室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为提升基层卫生健康综合保障能力,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我省积极部署落实大量村卫生室建设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大对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改造资金投入”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卫生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有关部门遴选公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截止目前,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在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等方面支持我省共24.32亿元。
我委积极与省财政厅商讨基层物资配备的省级资金支持,2023年2月16日,联合向省人民政府书面请示,申请统筹使用既有的2022—2023年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6000万元,支持各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物资配备。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我们密切协作,于3月10日将资金下达至县级,保障各地资金需求。截至2023年4月6日,21595个乡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配备并开展了移动输液架、简易肺功能仪、制氧机、吸痰器、DR等设备物资使用培训。
二、关于“建设完善村卫生室污水处理、配电等设施设备”“添加或更换村卫生室必要的医疗设备”的建议
2019年,我委对照健康扶贫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大调研大学习大落实”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结合各地核查上报数据发现有419个行政村房屋损毁、拆除、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无政府建村卫生室。为此,省级财政又安排了4968万元用于行政村卫生室空白点的补充建设和老旧村卫生室维修改造。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 〔2022〕15号)文件精神,在2022-2025年,我省将持续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省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同时,我省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加强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54号),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规范村卫生室设置和乡村医生管理等;联合省中医药局印发《贵州省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黔卫健函〔2022〕127号),持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健康管理水平。
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要求及各市(州)提出的需求实际,并征集省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意见,我委制定了《贵州省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岗位一览表》,于2023年5月9日通过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拟招聘1009名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到贵州省村卫生室工作,有力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认真落实您的意见建议,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到2025年为全省1.2万个村卫生室配置医疗设备或修缮房屋,切实配齐完善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对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保持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主动公开)
(联系人:廖小会;联系电话:8681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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