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00:00:00 农历: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067345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7-06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96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96号提案的答复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96999”号码用于非院前急救转运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省级层面调整恢复“96999”号码使用建议

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卫计令第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475号)精神,明确规定全国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发〔2021〕12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统一全省“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和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2号),全面推进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统一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目前,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全面实现规范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和要求,“96999”号码已不符合当前相关管理规范。因此,“96999”号码不再用于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二、关于“96999”继续开展非急救医疗服务建议

当前,国家未正式出台关于“非急救”院前医疗服务的相关文件。据了解北京、上海、南京、无锡、青岛、深圳、昆明等城市,均无统一规范的“非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模式,各地非急救号码多样且不一致,如北京999、上海和南京为962120、青岛96120,南宁非急救号码为120。结合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发展实际,鼓励探索非急救转运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医疗转运多样化、多形式、多层次的需求,规范、有序、合法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有效推进我省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因此,“96999”继续开展非急救医疗服务暂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也无相关政策文件给予支持。我委鼓励医疗机构充分用好自购救护车辆,进一步建立健全院内非急救转运相关机制,积极探索非急救转运服务新模式,为我省非急救医疗服务提供可推广经验。

三、关于“96999”号码的恢复可避免挤兑院前急救资源的建议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等要求,明确规定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统一为“120”,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96999”号码已不能恢复用于我省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建议将从事院前急救的救护车车辆均纳入属地急救中心统一管理调度,提升院前服务能力。

四、关于“96999”号码的恢复可让“黑救护”无用武之地的建议

“非急救转运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新医改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的深化、医养结合的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需求增加与市场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黑救护车”非法营运、乱收费等乱象丛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拟出台条例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和出院转送实行分类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院前医疗急救发展水平制定出院转送具体管理办法”,支持做好符合属地发展需要的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所以,构建规范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我省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非急救转运服务是有效遏制“黑救护”非法营运的有效手段,这既符合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同时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服务所需。我委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做好出院医疗转送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黑救护”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主动公开)

(联系人:詹亮;联系电话:151177484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034 中文域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 黔ICP备14006722号-9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3127号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

联系电话:0851-86870000 管理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