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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206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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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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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70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7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机制及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一是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对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等; 二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今年初,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 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9号)文件精神,指导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好艰苦边缘地区引才政策,继续执行艰苦边缘地区“三放宽一允许”等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将政策使用范围调整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基层一线医疗机构招聘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实施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职称评审政策。正在会同省人社厅对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修订,由原来的省市、县乡两级评价标准,调整为省级、市(州) 级、县级、乡镇级四个级别评价标准,分级评价、分级使用;将目前正在执行的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9选2”、学术成果“5选1”统一修改为在11项中“菜单式”业绩中,省级选取4项,市级、县级分别选取3项,乡镇级选取2项代表作参加评审。四是制定出台《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和核定省内合格人员的实施方案 (试行 )》,从2012 年起,对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考生划定省内合格线,在聘用时与国家级合格人员同等待遇。

(二)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在贵阳市调研数字经济时有关指示精神,支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9AI全科医生”人工智能项目研发,“39AI全科医生”是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中心建设重要成果产出,并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争取建设国家级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39AI全科医生”将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优势,逐步建立基于我省基础、常见疾病服务诊疗知识库,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我省坚持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作为加强农村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县为单位、以不低于二本分数线为标准,择优录取农村考生。每年协调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印发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文件,对起薪时间、入编入岗时限以及参加住院医师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2022年,新增培养定向医学生181人,累计培养5483人,占比全国培养人数的7.3%;平均每个乡镇达3.98人,比全国平均高1.82人。二是加强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年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招录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到培训基地脱产参加为期1年的全科转岗培训,财政给予1.5万/人的经费支持,培训期间免交培训费,享受一定生活补助。2022年,基层全科转岗培训500人,二级及以上医院转岗培训471人,超额完成了培训计划。三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训。每年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3月6日,会同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培训资金5348.22万元,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乡村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一是积极探索支持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支付,先后明确在遵义市、黔南州、铜仁市、安顺市开展相关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完善试点方案、制定付费标准,并开展实际付费。黔南州将2批共208个中医症型纳入实际定额结算,铜仁市在8家中医院开展17个病种中医日间病房优势病种付费试点,绥阳县成为省委改革办“一县一试点”“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县”并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安顺市也制定了4个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标准。为更加精准科学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提供了宝贵经验。二是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事业的发展,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3859种,其中西药1569种,中成药1381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另外,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892种中药饮片基础上,贵州又增加了532种,共计1424种纳入我省中药饮片目录,基本能够满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需求。截至2023年初,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23149家,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18687家,其可根据其自身服务能力水平向患者提供医保目录内的中医药服务并获得报销。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应对中的作用。国家“新十条”疫情防控政策出台和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我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印发《关于做好贵州省在城乡基层充分发挥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最新诊疗方案及《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参考方案(第四版)》黔中医药函〔2022〕6号和《贵州省方舱(亚定点)医院中医药应用参考方案》(黔中医药函〔2022〕80号),结合本地实际和用药习惯,因地(县、乡、村)制宜选择应用中药协定方剂,辨证施治。由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备足中药饮片,提供协定方开具服务,并提供代煎代配服务。仅2022年9月份疫情中,省中医药局共协调组织各地为全省269个集中隔离点提供中药预防用药22.02万副,为高风险区提供中医药预防用药5.83万副,有效降低了发病率。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一是持续加强乡村中医药人才的培训,2022年,组织464人开展2022年开展贵州省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依托全省7个“西学中”培训基地开展1600余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开展500名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200名村卫生室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350名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二是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暨中医(专长)医师岗位试点工作,完成2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390人通过考核获得资格。2022年,共招录75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完成480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155名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

三、关于“根据当地疾病谱特点及慢病种类采购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提供慢病管理服务”的建议

(一)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为持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131号),明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需求,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非基本药物为补充的“1+X”用药模式,并综合考虑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其他药物政策衔接情况不断优化用药目录。形成科学合理用药结构,以满足基层疾病谱用药需求。2023年3月起,为了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甲流等疫情,我委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防治药物储备调度管理,按照周调度机制,备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小分子用药、清热解毒、止咳化痰、中成药、奥司他韦等当前流行传染病库防治用药库存量、日消耗量。按照重点保障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流行传染病用药要求,备足基础对症支持治疗药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发挥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作用。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辖区内居民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常住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其中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 4 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

四、关于“完善机制激发远程医疗参与者积极性,打破各级医疗机构的信息壁垒”的建议

(一)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我委在创新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基础上,于2017年9月,由省政府制定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完成远程医疗服务作为晋升上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对口帮扶和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内容”等激励机制。2018年9月,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项目,邀请方、受邀方可参照3:7比例分配”等激励机制。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有序推进全省范围内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工作,我委依托由云上贵州公司承建的贵州省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中心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平台项目,推动建设贵州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信息系统,现已经完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计划9月底前,初步完成与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安顺市级平台及委属医疗机构的互联对接,有效支撑全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工作。

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相关硬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配备。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4号)快速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实施方案》(黔领综发〔2023〕14号),启动“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6000 万,由各地填平补齐,按照国家参考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防护、消毒、诊断、药品、急救等五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于4月2日全部完成指标物资配备,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齐全;在物资配备过程中我省全力加强物资使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的诊疗能力。

(二)充分利用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我省统筹优化就医流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印发《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通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进行健康指导和治疗,二级医院治疗中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三级医院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首诊医院救治能力的病例。134个县域医共体按网格化管理,强化联动救治,落实分级诊疗。创新在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开通“基层抗疫专区”,为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咨询需求的基层医务人员提供省、市(州)级入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专家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缓解线下就医压力及方便群众就医。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做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政策,健全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作用,积极探索联合培训、委托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我省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和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等信息化建设,促进全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水平。三是进一步推动中医优势病种付费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疗效价值评估标准,全面激发基层中医药机构的内在发展活力,切实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促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四是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和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储备,动态续跟踪配备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做好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的诊疗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

(主动公开)

(联系人:袁小艳;联系电话:8681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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